《成人主日学圣经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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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 罗马书:称义与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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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目的:

探讨罗马书的背景与保罗写罗马书的主要目的和信息。

▲具体目标:上完本课以后,学生应该能够:

1.说出罗马书的一个主要信息。

2.说出基督徒生活实践的一个原则。

▲本课金句:罗马书 1:16-17

 新标点和合本: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 希腊人。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 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现代中文译本: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犹太人,而后 外邦人。因为这福音启示上帝怎样使人跟他有合宜的关系:是起于信,止于信。正如 圣经所说的:「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关系的人将得生命。」

 台语白话字:

In-ui goa bo liah hok-im choe kian-siau, in-ui si Siong-te e koan-leng beh kiu long-chong e lang, tai-seng Iu-thai, au-lai hi-li-ni. In-ui ti hok-im e lai-bin u hian-beng Siong-te a gi, tui sin kau ti sin. Chiau Seng-keng so ki-chai kong, gi e lang beh tui sin lai oah.

  台语汉字:

因为我无掠福音做见诮,因为是上帝的权能欲救拢总信的人,代先犹太,后来希 利尼。因为伫福音的内面有显明上帝的义;对信到伫信。照圣经所记载讲:「义的人 欲对信来活。」

▲本课大纲:

一、罗马教会的建立

二、罗马书的背景

三、罗马书:称义与成圣

四、以色列人得救问题

五、基督徒生活实践

▲相关经文:罗马书 1-16 章

▲讨论与分享(请择题讨论):

  1. 你是否曾经以福音为耻?当时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受?后来又是怎样来看这件事? 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你是否有这样的体验?请分享。

  2. 「因信称义」这样的教理带给你什么样的感受?藉着信,你可以感受到与上帝和 好的喜乐吗?请分享。

  3. 你是否会有这样的挣扎,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你如何面对它 ?依你看,保罗是如何靠主耶稣脱离这样的困境?

  4. 你是否有这样的确信,没有任何事能够使你与基督的爱相隔绝?为什么?依你的 经验,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你担心它可能会拦阻基督的爱在你身上?

  5. 你可以感受到你的生活就是事奉吗?你愿意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吗?

  6. 有人认为洗礼一定要用身体浸入水中,而且最好是活水的方式,有人认为点水在 头上即可;有人认为一个地区只能建立一个教会,或说,一个教派的教会,有人认为 教会愈多愈好;有人强调敬拜时必须有赞美性的诗歌与祷告,有人强调安静最重要。 关于这些,你的看法如何?我们理当持何种态度?

  7. 基督徒对政府的态度应该如何?是否连恶政权也要顺服?当政府所行不正时,要 不要提出建言?你的看法如何?

▲课程内容

 一、罗马教会的建立

  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它在保罗到此访问之前就已经有了教会(罗 1:13、15:22), 因此,罗马教会不可能是保罗设立的。天主教会认为彼得是第一任教皇,而且是罗马 教会的创始者,但是新约中并未提及罗马教会的创立与彼得有任何相关。

  使徒行传 2:5-10 记载,当五旬节门徒被圣灵充满时,住在耶路撒冷虔诚的犹太 人中有从罗马来的客旅,他们可能带着耶稣基督的福音回去罗马,建立了教会。在哥 林多与保罗同工的夫妇百基拉和亚居拉,原是从罗马来的(徒 18:1-3),根据罗马书 16:3,他们在保罗写罗马书时已经回罗马去了。如果说,罗马教会是从犹太人开始 的,到保罗写罗马书时,教会主要成员已经是外邦人了(罗 1:13、11:13,19-22,25,28)。 从罗马书 16 章,保罗问安的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罗马教会里有奴隶(注 1),也有 贵族,其中也有一些保罗的亲属 (罗 16:7,11)。保罗虽然多次想要造访他们,总是 遇到拦阻。大体上来说,罗马教会的名声不错,其信德已经传遍天下(罗 1:8),其顺 服也已经传于众人(罗 16:19)。不过教会中也难免有一些意见不同的地方,这可从罗 马书 14 章对食物与守日子的讨论而得知。

 二、罗马书的背景

  保罗写罗马书时,他正带着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的捐款,要到耶路撒冷去(罗 15:25-26)。 同时,他已经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地区遍传福音,现在正计划向西推进,路过罗马到西 班牙去(罗 15:19,23)。与使徒行传相对照,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保罗即将结束第三 次宣教旅程,返回耶路撒冷途中的事(徒 19:21、20:1-16、21:1-17),时约为公元 56 年底、57 年初。

  保罗最有可能是住在希腊的哥林多三个月时,写了罗马书(徒 20:2-3)。罗马书 16:23 提到该犹接待他,该犹正是哥林多教会少数接受保罗施洗的人之一 (林前 1:14)。 罗马书 16:24 提到以拉都,根据提摩太后书 4:20,以拉都住在哥林多。而保罗在罗 马书 16:1-2 推荐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非比,坚革哩与哥林多相邻,在其东边的港口 。这些蛛丝马迹告诉我们,罗马书的写作地点是在哥林多。

  保罗写罗马书最主要的目的是他打算到西班牙传福音,会经过罗马,因此先向罗 马教会陈明自己所传福音的内容,盼望得到他们的支持(罗 15:14-24)。换句话说, 保罗先用罗马书来暂时代替他个人与罗马教会的接触,并预备它成为将来宣教的中心 。同时由于保罗屡次经历犹太人的迫害,又预感前面有捆锁在等待他,因此有意留下 对福音较完整的论述。当他在第三次宣教旅程快结束,来到哥林多时,正好与哥林多 教会的嫌隙尽消,因此有比较轻松的心情来写作。罗马书就是在保罗生命中这样的成 熟期完成的,内容比较多教义性的陈述,举凡称义,成圣,拣选,得救,后嗣等重要 的教理均已涉及。它不像从前的书信,多为处理教会面临的问题;而收信者罗马教会 也不像其他书信的收信者,多为保罗设立的,这是它与其他书信不同之处。

 三、罗马书:称义与成圣

  罗马书一共十六章,其中 1-11 章为教义论述,12-15 章为实践部份,16 章为 结尾请安,如再细分,可大致上分段如下:

  1-2 章 上帝的公义和人的不义

  3-5 章 因信称义,不是靠行律法得义

  6-8 章 成圣的生活与内心的挣扎

  9-11 章 以色列人得救问题

  12-15 章 基督徒生活实践

  16 章 结语请安

 1.福音与上帝的义

  保罗在罗马书的一开始,就已经把福音真理的核心说明清楚了,他说:「这福音 是上帝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 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裏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罗 1:2-4) 保罗所要表明的是,耶稣基督的福音就是圣经上所应许的,是一切犹太人所 期盼的。

  保罗自己和这福音的关系又如何呢?他正是传扬这福音的使徒,他说:「我不以 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 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 必因信得生。』」(罗 1:16-17)

  在此,保罗提到上帝的义,这是犹太人一直都在寻求的,他们也很得意地以为凭 靠遵行律法可以寻着这个义。犹太人一直都有这样的优越感,以为他们有律法、外邦 人没有,而论断、甚至看不起外邦人。保罗却引用圣经的话说:「没有义人,连一个 也没有。……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 叫人知罪。」(罗 3:10,20)追求律法的义,不但实际上做不到,而且容易导致一个人 内心骄傲夸口。保罗这样的论点,对犹太人实在是当头棒喝。不过,他也替犹太人讲 了一句公道话,就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这是犹太人比其他人强的地方(罗 3:1-2)。

  在此,我们看见身为犹太人的保罗,已经开始在做福音本色化的工作,他把上帝 所启示给他的福音和犹太人的传统拉上关系。

  你是否曾经以福音为耻?当时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受?后来又是怎样来看这件 事?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你是否有这样的体验?

 2.因信称义

  既然上帝是公义的,人是不义的,即使有律法,人亦无法达到上帝公义的要求, 这样,人该怎么办呢?保罗在罗马书 3:21-22 提出一个重要的真理,是上帝为人所 预备的出路:「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 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这是多么宝贵的应许 呀!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使凡信靠耶稣基督的人都能够得着上帝的义。这样的 义,不像犹太人所以为的,可以靠行为或守律法而得,惟有靠信心。「因为世人都犯 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 3:23-24)这样看来,人能够被称为义,只能完全凭靠信心,不在乎遵行律法 ,这是上帝白白的恩典,人没有什么可夸的(罗 3:27-28)。

  保罗在从前所写的加拉太书中,曾经针对犹太人坚持外邦信徒要行割礼一事,初 步提出「因信称义」的教理。在罗马书,他对此更是多加发挥。为了阐述这个道理, 在罗马书第四章,他用亚伯拉罕为例来说明,第五章,他用亚当为例。

  犹太人都相信,亚伯拉罕是他们共同的祖先;上帝藉摩西的手领百姓出埃及、颁 布律法,也都是承袭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但是亚伯拉罕被上帝称为义,是因为 他相信上帝的话,而且是在他行割礼之前。可见,「信」才是被称为义的标准和根本 ,不是行割礼,更不是摩西时期才颁布的律法。保罗举出亚伯拉罕这个活生生的「因 信称义」的例子,使犹太人几乎无可辩驳。

  保罗虽然身为犹太人,但是他相信上帝的恩典一样临到外邦人。他说,由于亚伯 拉罕在受割礼之前就被称为义,因此,他就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作一切 不但受割礼且追随亚伯拉罕信之脚踪而行之人的父(罗 4:11-12)。

  写到这里,保罗不禁心生欢喜之情,他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 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 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罗 5:1-2) 由于有这样的确信,保罗即使在患难中,也是 欢欢喜喜的(罗 5:3)。

  讲完亚伯拉罕的例子,保罗接着用亚当为例来说明上帝的恩典有多大。罪是从亚 当一人入了世界,同样的,恩典也要因耶稣基督一人临到众人(罗 5:12-21)。

  「因信称义」这样的教理带给你什么样的感受?藉着信,你可以感受到与上 帝和好的喜乐吗?

 3.义到底是什么意思?

  罗马书一再地强调义,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义在原文是「直、标准」的意思, 它的基本要素是人与上帝有合宜的关系、人与人之间有和平,以增进社群的平安和福 只。在先知的教导中,义包含善待弱势者、帮助需要的人(如耶 22:3、摩 5:12-15)。

  从人的方面来看,义可以说是合乎某种标准。义是人类行为最终的准则(赛 48:1、 诗 15:2),但是人很难达到这个标准,上帝就用别的方式来称人为义。以赛亚书 53:11b 说:「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由此可见, 「称义」这个概念在以赛亚书中已经慢慢成形(赛 45:25、50:8、54:17)。

  其实早在亚伯拉罕时期,就有「因信称义」的想法了。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后裔 众多,当时他却连一个儿子也没有;创世记 15:6 说,「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 以此为他的义。」这件典故被保罗引用来论述「因信称义」的道理(加 3:6、罗 4:1-3)。 「信」就成了「称义」的标准。

  从上帝这方面来看,圣经提到上帝的义,说上帝是公义的(申 32:4、赛 45:21)。 这是在描述上帝的特性;其具体的实现就是审判来临(如出 9:27)。但他的义也显明 在他依约而行,向人施慈爱、行赦免,因此在以赛亚书中公义常常与救恩一起出现(赛 46:13、51:5、56:1、59:17、62:1)。

  后来,「义者」被用来指弥赛亚。耶利米书 23:6 预言上帝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 义的苗裔时说,「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稣从死里复活升天以 后,门徒们都见证耶稣就是「那义者」(徒 3:14-15)。司提反也指责犹太人把预言「 那义者」要来的杀了,后来又杀了「那义者」(徒 7:52)。 亚拿尼亚在扫罗信主时对 他说,他在路上所看见的是「那义者」(徒 22:14) 约翰壹书 2:1 直接说,那义者就 是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有关「义」的讨论,就成了罗马书的中心。保罗说:上帝「在今时显明他的义, 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 3:26) 这就是福音,是上帝的恩 典。

 4.成圣的生活

  一个人既然因信称义了,他应该过一个怎样的生活呢?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 多吗?(罗 6:1) 他既然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罗 6:15) 保 罗的回答是:「断乎不可!」因为一个受洗归入耶稣基督、被上帝称为义的人,他应 该与主同活,像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一样(罗 6:3-5, 8);他的全身、他的肢体都要献 给上帝,作义的器具,作上帝的奴仆(罗 6:12-13)。这就是成圣的生活(罗 6:19), 其结局就是永生(罗 6:22)。

  讲到这里,保罗想到另一个问题。既是这样,律法还有什么用处呢?它束缚我们 ,又让我们知罪,那么律法本身是罪吗?保罗又一次斩钉截铁地说:「断乎不是!」 律法是圣洁的、公义的、良善的,它属乎灵,能够叫我们知罪 (罗 7:12,14)。这一点,他在加拉太书 3:24 已经讨论过:「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 到基督那裏,使我们因信称义。」

 5.内心的挣扎

  保罗在罗马书 7:18-8:31 提到许多内心的挣扎。基督徒内心也会有这样的呐喊 :「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 的身体呢?」(罗 7:18b, 24) 在这样的挣扎中,保罗指出一条出路:「感谢上帝, 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 7:25) 有人认为,保罗在此所提到的呼喊 是在他成为基督徒之前的挣扎。但从上下文来看,这应该是他成为基督徒以后发生的 。可见,基督徒内心还是会有许多的挣扎。

  基督徒应该随从圣灵来行事,不要随从肉体,这就是他得胜的秘诀。但是这两个 力量,常常在内心交战。一个被上帝称为义、迈向成圣之路的基督徒,他还是有许多 挣扎和交战,这是可以理解的。

  还好,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在替我们祷告,他住在我们心里,在我们软弱 时帮助我们(罗 8:26);而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更是带给我们极 大的安慰(罗 8:16)。

  总结来说,没有任何事能够叫我们与基督的爱相隔绝。保罗在罗马书 5:8 就曾 说过,上帝的爱因着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而显明,在这里更进一步地 说,「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 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 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裏复活,现今在 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 8:31-34) 罗马书 8:38-39 还特别提到,连将来 的事也不能叫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有这样的应许,我们还怕什么呢?这实在是做基 督徒的确信和福气。

  你是否会有这样的挣扎,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你如何面 对它?依你看,保罗是如何靠主耶稣脱离这样的困境?

  你是否有这样的确信,没有任何事能够使你与基督的爱相隔绝?为什么?依 你的经验,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你担心它可能会拦阻基督的爱在你身上?

  四、以色列人得救问题

    出身于犹太背景的保罗,受圣灵和教会的差派,在小亚细亚和欧洲到处传福音。 他遵循耶稣基督的模式,先在犹太会堂传讲信息,犹太人拒绝,就转往外邦人,但仍 遭受犹太人的逼迫和杯葛,于是转往另一个城市。这样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的循环 ,保罗不得不思考,为什么大部份的犹太人不信?到底犹太人在拯救历史中所扮演的 角色如何?外邦人信主和犹太人信主有何关系?

  保罗在讨论过因信称义的道理之后在罗马书 9-11 章表示,他为自己同胞的不信 感到非常难过。他们分明是上帝的选民,上帝一切的福份都是要赏给他们的,却因不 信而无法承受这样的恩典。保罗于是发出一连串的问题:

  上帝的话落空了吗?(罗 9:6) 不!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唯独那应许 的儿女才是。(罗 9:6, 8)

  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罗 9:14) 不!因为他有主权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 谁就恩待谁。(罗 9:15)

  这是什么缘故呢?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着了义,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 着(罗 9:30-32)。原来,以色列人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罗 9:32)

  人没有听见信主之道吗?(罗 10:18) 应该是听见了。(罗 10:18)

  以色列人不知道吗?(罗 10:19) 有摩西和先知的话传给他们,他们应该是知道 的。(罗 10:19-21)

  上帝弃绝了他的百姓吗?(罗 11:1) 不!保罗以他本身的经验和以利亚的事件来 作证,上帝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罗 11:2)

  以色列人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罗 11:11) 不!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 到外邦人,这是要激励他们发愤。(罗 11:11)

  保罗在经过反覆思考之后,得到启示,用这样的奥秘来作总结:「以色列人有几 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 11:25-26) 他引用旧约两处经文作依据,然后以颂赞上帝来作这一段讨论的总结。

  以色列人是否得救是保罗内心非常记挂的一件事。他说,「我心裏所愿的,向上 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罗 10:1) 甚至为了他们,保罗说他自己被咒诅, 与基督分离,他都愿意(罗 9:1-3)。在仔细思考这件事时,保罗深深体会到,上帝并 没有弃绝他所拣选的百姓。像折下来的橄榄枝子一样,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 接上。

  保罗在陈述这个奥秘之后,他内心的痛苦与挣扎得到平息,他的问题似乎已经得 到了解答。这个奥秘分为三部份:

A. 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

  这里的「有几分」是在形容前面的「以色列人」,不是形容后面的「硬心」。因 此它是在指「部份的以色列人」。很不幸的,这「几分」不是小部份,而是大部份, 这正是保罗难过的原因。幸好,以色列人的硬心不但有范围的限制,也有时间的限制 。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硬心,而这样的硬心也不会持续到永远。

B. 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

这里的「添满」和罗马书 11:12 的「丰满」,在原文用同一个字,虽然不是代 表所有的外邦人都会得救,但至少表示数量不少。这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呢?大部份的 学者都同意它会在末世、福音传遍天下时发生。就像诗篇 22:27 所言:「地的四极 都要想念耶和华,并且归顺他;列国的万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

C.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保罗的这句话引起许多的讨论。究竟「以色列全家」指什么?范围有多大?归纳 起来有以下几种看法:

  1. 指真以色列人,也就是灵性的以色列,包括所有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这种看 法盛行于宗教改革时期(注 2),近代的神学家巴特亦赞同(注 3);但它与上下文都在 对照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观点不合。

  2. 指各世代蒙拣选的以色列人,就是旧约所称的余民(赛 37:31-32)。罗伯森持此见解,因为罗马书 11 章都在讨论这些人得救的过程(注 4); 陈终道亦持此看法(注 5)。

  3. 指以色列整体。这是一种代表性说法,意思是以色列人要整体性地得救,但不一 定每个人都得救。这种看法有拉比传统的支持,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看法;巴雷特(注 6)和廖上信均持此见解(注 7)。

  其实,这是个奥秘,我们仅能就所知的来推测。我们仅知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以 后,以色列人就要全家得救;而以色列人的得救,又会带给外邦人更多的恩典(罗 11:12, 15)。

 五、基督徒生活实践

  罗马书第 12 章开始,保罗讨论到基督徒实际生活当如何。首先,他劝勉信徒, 要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表明基督徒不论做什么,都是为 了上帝,为了讨他的喜悦。这是一种生活的事奉;可见基督徒不是只在教会事奉,生 活本身就是事奉,就像罗马书 14:7-8 所言:「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 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 死总是主的人。」你可以感受到你的生活就是事奉吗?你愿意把身体献上,当作 活祭吗?

保罗接着针对许多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境来劝勉信徒:

  对自己:要看得合乎中道,知道自己的恩赐,尽忠职守。(罗 12:3-8)

  对弟兄:要彼此亲热。(罗 12:10)

  对 主:要心裏火热,常常服事主。(罗 12:11)

  对圣徒:缺乏的要帮补。(罗 12:13)

  对客人:要一味的款待。(罗 12:13)

  对逼迫你的人:要祝福,不要咒诅。(罗 12:14)

  对喜乐与悲哀的人:与他同乐、同哀哭。(罗 12:15)

  对卑微的人:要俯就他。(罗 12:16)

  对众人:尽力和睦。(罗 12:18)

  对仇敌:善待他。(罗 12:20)

  对在上掌权者:顺服他。(罗 13:1-7)

  对信心软弱的:要接纳。(罗 14:1)

  关于食物,由于有的人信百物都可吃,有的人只吃蔬菜,保罗在此提到一个重要 的原则:「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 他了。」(罗 14:3) 对节日也应有类似态度,要用彼此尊重与接纳的态度来看在枝节道理上不同的意 见。

  有人认为洗礼一定要用身体浸入水中,而且最好是活水的方式,有人认为点 水在头上即可;有人认为一个地区只能建立一个教会,或说,一个教派的教会,有人 认为教会愈多愈好;有人强调敬拜时必须有赞美性的诗歌与祷告,有人强调安静最重 要。关于这些,你的看法如何?我们理当持何种态度?

  顺服在上掌权者?

  罗马书 13:1-7 有一段对于在上掌权者的论述,经常被引用来作为基督徒与政府 间之关系的依据。基本上,保罗认为掌权者是上帝所命定的,因此,抗拒掌权的就是 抗拒上帝的命令。他提到作官的是为了罚恶赏善,因此一个人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 称赞。

  紧紧抓住这段经节、持守这个原则,主张政府无论善恶好坏,人民都应该顺服的 人,需要注意,保罗写罗马书时,罗马政府还算公正,当犹太人逼迫信耶稣的人时, 政府通常站在保护无辜者这边。但是来到保罗生命的晚期,罗马皇帝开始无理地逼迫 基督徒,面对这样的恶政权,即使顺服,可能还是无法自保,很多使徒在这时期殉道 。

  在极恶的政权底下,有时候沉默反而会成为政府的帮凶,这是近几十年来许多国 家推动民主化过程中可以见到的。我们需要祈求上帝赏赐智慧,知道如何知所进退, 当行何事或说何话,以善尽基督徒公民的一份责任。

  基督徒对政府的态度应该如何?是否连恶政权也要顺服?当政府所行不正时 ,要不要提出建言?你的看法如何?

  让我们用罗马书 13:8 的一句话来作总结:「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 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就在保罗的问安和对上帝的颂赞声中来结束。

▲附注:

  1. 像罗马书 16:8-10 所提到的暗伯利、耳巴奴、士大古、亚比利等都是罗马皇宫 奴仆常用的名字,12 节的彼息是一个女奴的名字。详见余也鲁编,《圣经启导本》, (香港:海天书楼, 1993), p.1620.

  2. 加尔文,《罗马人书注释》, 赵中辉、宋华忠合译, (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 1978), p.230.

  3. Karl Barth,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trans) E. C. Hoskyns,(London:Oxford University, 1933, 1968),pp. 415-416.

  4. O.P. Robertson," Is there a distinctive future for ethnic Israel in Roman 11?" Perspectives on Evangelical Theology. (ed) K.S. Kantzer & S.N.Gundry, (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 1979), pp.222-226.

  5. 陈终道,《罗马书》, (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 1996), p.256.

  6. 参看C.K. Barrett,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 (London: Adam & Charles Black, 1957, 1971), p.223.

  7. 廖上信,「基督与以色列―保罗思想概述」, 台湾神学论刊, 14, 1992, p.8.

▲背金句:罗马书 1:16-17

▲作业:

 1.请阅读使徒行传 20:1-28:30。

 2.请预习第十课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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