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基督成為祭司,是透過發誓設立的,而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 7:20-22
●「不是不起誓立的」:SG 3756+SG 5565+SG 3728,「並非在誓言之外」。
●原不是起誓「立」的:SG 1096,「成為」、「成了」。
●「原不是起誓立的」:直譯是「是在誓言之外」。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這段經文是引自 詩 110:4 ,並將之當成
上帝對耶穌說的話。
●「後悔」:SG 3338,「改變主意」、「改變心意」。
●「既是起誓立的」:SG 2596+SG 5118,「照著如此大的」,意思就是「照著發誓設
立」的方式。
●「約」:SG 1242,此字一般都是指「遺囑」,而用在上帝跟人的約定上,是表達這種
約定跟遺囑一樣,都是單方面的安排,而非雙方達成協議的結果。
●「中保」:SG 1450,「擔保人」、「贊助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此字不是一
般用來表達「中保」或「居間者」的字SG 3316,而是用來表達「保證人」
或「擔保人」的字。舊約並沒有「保證人」,只有摩西是「中間人」,而新
約有耶穌當雙方的保證人。
◎比起「律法之約」,耶穌所帶來的「恩典之約」是上帝更美的安排。我們不須要透過自
己軟弱的肉體去抵擋自己的罪性,而能依賴基督的恩典進到上帝面前。
5.基督是永遠長存的祭司,長遠活著替信他的人祈求。 7:23-25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直譯是「一方面更多人已是祭司」。
●有死「阻隔」:SG 2967,「限制」、「阻止」、「禁止」。
●「長久」:SG 3887,在蒲草文獻中常用來當「留任」或「繼續工作」的委婉用法。在
此是「長久留任」的意思。
◎根據猶太古史作者約瑟夫的記載,由亞倫到西元七十年聖殿被毀,總共有八十三位大祭
司。
●「長久不更換」:SG 531,「不可侵犯」,從而引申出「絕對的」、「不能更改的」
、「永久的」、「不能取代的」之意,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靠著」他:SG 1223,「經過」、「藉著」。
●「能」拯救:SG 1410,「能夠」、「足以」、「勝任」。
●拯救「到底」:SG 3838,「完全地」、「永遠」、「長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
●「拯救到底」:可能指「徹底的拯救」或「永遠的拯救」。而由上下文看來似乎後者比
較可能。
6.這樣的祭司更適合我們這些軟弱而須要被贖罪的人。 7:26-28
●「原」是與我們:SG 2532,「實在」、「正好」。
●「合宜」:SG 4241,「合適」、「適合」。
●「聖潔」:SG 3741,「敬虔的」、「聖潔的」,意思是「耶穌在心智及行為上完全符
合上帝的要求」。
●「無邪惡」:SG 172,「純真無偽」,指耶穌「沒有罪過」。這是指道德上的完美。
●「無玷污」:SG 283,「沒有污損的」,指耶穌「沒有被罪玷污」,指在禮儀上,耶
穌是沒有不潔的。
●「遠離罪人」:SG 5563+SG 575+SG 3588+SG 268,原文是「由罪人中被分別出
來」或「跟罪人分開」。在當時有關贖罪日的禮儀中,大祭司必須七天
前就由自己的住所搬到聖殿內的一間房間,以和罪人分開,避免沾染不
潔。然而耶穌是在道德方面上和罪人分開的(亦即耶穌沒有犯罪)。
●「高過諸天」:SG 5308+SG 3588+SG 3772+SG 1096,原文是「成為高過諸天」,
亦即這裡應該是論到耶穌被提昇到諸天之上(上帝那裡)得榮耀。
◎「每日....獻祭」:大祭司一年只需要在贖罪日這樣獻祭,因此作者這樣說應該是要透
過把贖罪日的祭和每天所獻有贖罪性質的素祭結合,來強化基督與
一般大祭司的差異。
◎「這事」:指「為百姓的罪獻祭」。
●「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應翻譯為「他獻上了自己,就把這事一次而永
遠的成全了」。
◎基督獻上的祭物是「自己」,一次性的解決獻祭贖罪的事情。
●「立」軟弱的人:SG 2525,「指派」、「委任」。
●「軟弱的人」:SG 2192+SG 769,原文直譯是「有軟弱的人」。
●「成全」:SG 5048,「已經被成為完全」。這詞是用來形容「兒子」,是指其「完全
適合擔任大祭司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