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主日学圣经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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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第一次宣教与加拉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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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目的:

探讨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的经过以及写加拉太书的主要目的。

▲具体目标:上完本课以后,学生应该能够:

  1. 说出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旅途所发生的一件事迹。

  2. 说出加拉太书的主要信息。

▲本课金句:加拉太书5:1

 新标点和合本: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现代中文译本:

为了要使我们得自由,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所以,你们要挺起胸膛,不要再让奴隶的轭控制你们。

 台语白话字:

Ki-tok thau-pang lan choe chu-iu, so-i lin tioh khia-chai, bo-tit ko koa tioh hit e choe lo- pok e ta.

 台语汉字:

基督解放咱做自由,所以恁着徛在,莫得阁挂着彼个做奴仆的轭。

▲本课大纲:

一、保罗和巴拿巴受差派

二、第一次宣教:加拉太省南部

三、加拉太书的背景

四、加拉太书:因信称义

五、耶路撒冷会议

▲相关经文:

使徒行传11:19-30、12:24-15:35、加拉太书1-6章

▲讨论与分享:

  1. 你有同工吗?谁是你的好同工?如何成为别人的好同工?

  2. 依你看,在自己的家乡或向自己的家人传福音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方便之处?

  3. 一个人如果拥有医病的恩赐,教会的弟兄姊妹应该如何待他?要如何才不致于将这样的人英雄化或神格化?我们应该如何看待靠信心医病这件事?

  4. 你信主以后或传福音时遇到过什么艰难吗?如何度过?

  5. 你觉得我们的教会做宣教,应该从那里做起?

  6. 人可以因行善而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吗?这样,基督徒还要不要努力行善?为什么?

  7. 做基督徒,有什么样的包袱,有什么样的困难呢?基督徒容易被什么样的轭所辖制?

▲课程内容

 一、保罗和巴拿巴受差派

  保罗是扫罗的希腊名字,当他信主以后开始第一次旅行宣教时,使徒行传就开始用保罗来称呼他(徒13:9)。

  前曾说过,扫罗信主之后,第一次到耶路撒冷时,没有门徒敢接待他,只有巴拿巴主动来找他,领他去见使徒们(徒9:26-27)。巴拿巴原名约瑟,出生在塞浦路斯,属利未支派。他曾经把田产卖了,所卖的价银供教会使用,可见他是一个家道丰富的人(徒4:36-37)。但是财富并未使他对人冷淡或骄傲,相反地,他很会照顾别人,使徒称他为巴拿巴,意思就是「劝慰子」(徒4:36-37)。有这样的别名,巴拿巴一定很会安慰别人、照顾别人。使徒行传11:22-24又说,他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

  巴拿巴原先住在耶路撒冷,后来被使徒差派到安提阿(注1)去(徒11:19-23),在安提阿教会他带领许多人归向主。这期间,巴拿巴特地到大数去找扫罗,把他带到安提阿一起同工了一年之久(徒11:25-26),他们两人可以说是好同工。

  在你属灵生命成长过程中,有没有像巴拿巴这样的人来帮助你?你曾否成为别人的巴拿巴?

  你有同工吗?谁是你的好同工?如何成为别人的好同工?

  安提阿教会是一个相当特别的教会。先说安提阿这个城市,它原是叙利亚西流古王朝所建立的一个城市,后来落在罗马统治之下,由于它在商业和军事上是通往东方必经之路,就开始繁荣起来,其面积仅次于罗马和亚历山大(注2)。

  安提阿教会是因司提反事件遭逼迫四散的门徒所建立的,使徒行传11:20说,在这里有塞浦路斯人和古利奈人,他们不但向犹太人讲道,也向希腊人传讲主耶稣。安提阿可以说是第一个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教会。

  安提阿教会的信徒非常有爱心,一听到即将有饥荒,就捐钱给住在犹太的弟兄,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去(徒11:27-30)。此外,这个教会有许多先知和教师(徒13:1),他们经常在一起事奉、禁食。当圣灵说,要差派巴拿巴和扫罗出去作工时,他们就顺服,打发他们出去(徒13:1-3)。于是巴拿巴和扫罗就出发,开始了第一次宣教之旅。

  值得注意的是,耶稣的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教会开始的(徒11:26)。

 二、第一次宣教:加拉太省南部

  巴拿巴和扫罗离开安提阿时,和他们同去的有称呼马可的约翰。他们第一个到的地方是塞浦路斯,这是巴拿巴的家乡。塞浦路斯岛上,东边是撒拉米,西边是帕弗。他们从撒拉米上岸,经过全岛,来到帕弗。在帕弗,他们遇见一个行法术的人敌挡真道,要叫方伯(注3)不信主。这个行法术的人名叫巴耶稣(注4),又称做以吕马,因为他会行法术。结果,保罗被圣灵充满,当面斥责他,他就瞎了眼。方伯看见这件事,希奇主的道,就相信了。

  后来,当他们的船行到旁非利亚的别加时,那称呼马可的约翰却离开这个宣道队,中途回耶路撒冷去了。圣经没有记载他离开的原因,有人猜测,这个年轻人吃不了苦,也有人说,他可能不满保罗取代巴拿巴成了带头的人,因为马可和巴拿巴有亲戚关系,他是巴拿巴的表弟(西4:10)。的确,从这时候开始,保罗成了这个宣道队的领袖,使徒行传13:13开始用「保罗和他的同人」,而不是用「巴拿巴和扫罗」。

  依你看,在自己的家乡或向自己的家人传福音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方便之处?

  他们接着来到彼西底的安提阿,这是另一个安提阿,不能与他们的母会叙利亚的安提阿相混淆。保罗在这里的犹太会堂,受邀讲了一篇重要的道理(徒13:15),他从以色列的历史来阐述耶稣就是所应许要来的救主。这种论证方式和司提反殉道之前的讲道类似,但是保罗这篇道理有一个新的重点:「所以,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13:38-39)这一定也是保罗本人亲身深刻的体验。靠律法不能称义,惟独相信主耶稣,这一点后来发展成为保罗重要的神学思想,也奠定了基督教神学的基础,使基督教从犹太教当中区分出来。

  犹太人对保罗所讲的道理反应非常热烈,下个安息日,几乎全城的人都来了,但其中也有人因为嫉妒而毁谤他。于是保罗就开始转向外邦人去,他对犹太人说,「上帝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徒13:46)

  接着他们来到以哥念,在以哥念他们遇见类似的事情,有人相信,有人反对。反对的人甚至要用石头打他们,他们就逃往路司得去。

  在路司得,发生了一件很特别的事。保罗在这里医好一个生来瘸腿、两脚无力的人,路司得城里的人以为保罗是神藉着人形降临在他们中间,就要向保罗和巴拿巴献祭。他们称巴拿巴为「宙斯」,称保罗为「希耳米」(注5),因为看见发言者是保罗。保罗赶紧向他们说,当敬拜真神,唯独拜他,不能拜人,这才拦阻他们不献祭与使徒(徒14:14-18)。但是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的犹太人耸恿众人反对保罗,他们用石头把他打得半死,还把他拖到城外。路司得的人不久前才把保罗捧得那么高,现在却要打死他,众人的转变何等快。保罗却未因此丧胆,他离开路司得,就往特庇去,继续传福音。

  如果一个人拥有医病的恩赐,教会的弟兄姊妹应该如何待他?要如何才不致于将这样的人英雄化或神格化?我们应该如何看待靠信心医病这件事?

  保罗和巴拿巴在吃过这么多苦头以后,又从特庇回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在那里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说,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如果是你,你敢不敢回去?在这里有刚设立的教会,也有许多反对的犹太人,保罗为他们选立长老,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探望过这些门徒,保罗和巴拿巴就回母会安提阿去了。

你信主以后或传福音时遇到过什么艰难吗?如何度过?

你觉得我们的教会做宣教,应该从那里做起?

  简单地用一个表来叙述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的旅程,这是公元47-48年间的事,他们回到母会安提阿约在公元49年:


地    点 经   文 重 要 事 项
叙利亚的安提阿(城) 徒 13:1-3 被圣灵差遣
西流基(港) 塞浦路斯(岛) (撒拉米,帕弗) 徒 13:4-12 1.和巴拿巴,马可同行 2.斥责行法术的以吕马 3.方伯士求保罗信主
旁非利亚的别加 徒 13:13 马可离开
彼西底之安提阿(城) 徒 13:13-52 1.在会堂讲道,众人反应热烈 2.犹太人嫉妒,赶出他们
以哥念(城) 徒 14:1-7 1.在会堂讲道,众人反应热烈 2.犹太人嫉妒, 要用石头打他们 3.他们逃出城去
路司得(城) 徒 14:8-20 1.医好生来瘸腿的 2.众人要向他们献祭不成 3.被石头打
特庇(城) 徒 14:20-21 使好多人作门徒
路司得(城) 以哥念(城) 彼西底之安提阿(城) 徒 14:21-23 1.劝勉门徒恒守所信,忍受艰难 2.选立长老
别加(城),亚大利(港) 徒 14:24-26  
叙利亚的安提阿 徒 14:27-28 1.在教会作见证 2.写加拉太书

 

请根据上表所述,用红笔箭头在下页图一中标出保罗第一次宣教的行踪。

图一 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

 三、加拉太书的背景

  加拉太原来是指高卢人在小亚细亚中北部所建立的王国,后经数度政治变迁,到公元前25年,此地区并入罗马版图。罗马政府将这地区和南部一块较大的土地合并成为一省,而称为加拉太省。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旅行布道所经过的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这些都是加拉太省南部的城市(徒13-14章)。而他们第二次,第三次旅行所经过的弗吕家,加拉太(徒16:6,18:23)则指加拉太省北方,亦即原加拉太人居住的地方。所以说到「加拉太」,可能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加拉太省,涵盖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市,另一个是指原加拉太人居住的北部。

  加拉太书如果是保罗写给原加拉太人居住的北部地区之教会,则其成书日期一定是在他第二次,第三次宣教旅行之后。早期的学者,像赖弗特(J.B.Lightfoot)多持这种看法,叫做「北加拉太学说」。近代学者,像兰姆赛(W.M.Ramsay)则主张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南部众教会的书信,是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之后,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时就写好的书信。这种主张称为「南加拉太学说」。兰姆赛的理由主要有二:第一,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6:1曾经提到,他请求加拉太的众教会周济耶路撒冷的贫民,而同一段经文又提到三个地名,马其顿(林前16:5),亚该亚(林前16:15),和亚细亚(林前16:19),它们都是指罗马的省份,可见「加拉太」指的也是罗马的省份,不是原加拉太人居住之北部地区。第二,如果加拉太书成书稍晚,如北加拉太学说所言,则当时的耶路撒冷会议已经举行过,加拉太书所讨论的内容和这个会议既然有密切关联,不可能对此会议的决议只字不提。因此,南加拉太学说多被近代学者所接受。

  这样看来,加拉太书可能是保罗所写最早的一封书信,是他在第一次旅行布道之后,回到安提阿时,听到有人去搅扰教会而写的,对象就是加拉太省南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地的教会,时约公元49年(注6)。

 四、加拉太书:因信称义

  保罗传福音给外邦人,把上帝的福份带给他们,这对犹太人而言,是一件令他们十分震惊的事。犹太人一向以为他们是上帝的子民,是承受上帝产业的,外邦人则是上帝震怒的对象。所以他们主张,要做基督徒,领受上帝的恩典,一定要先受割礼、遵守摩西的律法,换句话说,要先做犹太人。那时,有人在安提阿教导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1)事实上,犹太人在各地都如此主张。加拉太书的内容也有提到,有人搅扰加拉太人,更改了基督的福音(加1:7);有人教导他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加4:10);有人勉强他们受割礼(加6:11)。保罗写加拉太书,就是要来驳斥这一点,他指出,靠着行律法不能称义,唯独相信耶稣基督方能(加5:6)。他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证这一点:

  1. 他做使徒的权威:保罗虽然没有像其他使徒在耶稣生前跟过耶稣,他甚至还逼迫过基督徒,但是他信主之后直接得到耶稣基督的启示,而且他蒙召就是要做外邦人的使徒,这一点其他使徒也接纳(加1:1-2:10);所以他的话带有使徒的权威,他因信称义的主张应当被尊重。

  2. 亚伯拉罕先于律法: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都是先于律法而存在的。「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加3:6)这样的福气因基督耶稣将临到外邦人,使外邦人可以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14)。

  3. 从儿子和奴仆说起:犹太人奉行割礼、相信他们自己是上帝的子民,旧约常用父子关系来形容上帝和他子民的关系。保罗在这里说,「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加3:26)耶稣基督来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救赎我们,让我们得着儿子的名份(加4:4-5)。可以得着所应许的产业(加3:29)。上帝差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给我们确信,让我们呼叫「阿爸!父!」(加4:6)。保罗阐述做儿子的虽然有继承产业的权利,但是在年幼时,却像奴仆一样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必须等待长大成人才能自主。现在耶稣基督既然来到,他们就不需要再回到过去,像做奴仆一样。

  4. 撒拉和夏甲作预表:保罗指出,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分别由妻子撒拉和妾夏甲所生,这正好预表两个约,前者预表上帝的应许,因为撒拉生以撒来承受产业,完全是凭上帝的应许,那时撒拉的月经已经断绝了呢!后者预表西乃山的律法,因为夏甲生子为奴,可见应许是在律法之上(加4:21-31)。

  5. 从无法遵行全律法说起:保罗指出,行割礼的人他是欠着行全部律法的债。事实上,一个人不可能遵行全部律法,因此想要靠律法称义的人就与耶稣基督的恩典无份(加5:3-4)。那些受割礼的人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叫人受割礼,只不过是要藉着肉体夸口而已(加6:13)。

  6. 从耶稣基督说起:基督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又释放了我们,使我们得以自由(加5:1)。我们因信基督已经被称为义了,不必再靠遵行律法(加2:16)。

  保罗如此反覆论述就是要说明,要做基督徒,不必先成为犹太人、守律法、行割礼等等。幸好有保罗如此为福音辩驳,要不然,基督教就变成犹太教的一支了。当然,无可否认的,基督教脱胎自犹太教;两者同有一位「父」,但是对「子」则持有不同看法,一个接受,另一个拒绝。

 律法的功用

  犹太人所看重的摩西律法既然不能使人称义,那么它存在的价值和功用在那里呢?是否我们今天可以将它摒弃呢?保罗指出,律法的功用在于:第一,它是我们的老师,告诉我们何为罪。第二,它把我们引到基督面前,使我们领受上帝的恩典(加3:24)。

  耶稣也说过,律法的一点一画都要成全(太5:17-18),可见律法至终是要成全的,但是它要在耶稣基督身上成全。我们因信基督而在他里面成全律法,不是靠着行为来成全,这点在以后的罗马书有更详细、更完全的论述。

 基督徒的自由

  这样,做基督徒是否完全自由,可以为所欲为了呢?在耶稣基督里的已经得释放,得自由,这是真的,因为我们蒙召就是为要得自由(加5:13)。但是这样的自由不是要给人放纵情欲的机会(加5:13)。基督徒有上帝儿子的身份(加4:5),领受圣灵(加4:6,3:14),就当靠圣灵来行事(加5:25)。有圣灵内住的人,自然而然就会有生命的流露,而有「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

  或许读加拉太书时我们会感到奇怪,保罗语气为什么那么激烈(加1:6-9)。前面说过,加拉太众教会(包括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是保罗在患难中建立的,可以说是保罗所生的。难怪保罗那么在意他们是否仍然持守福音真道。

  保罗在这里作结论说,「原来在基督耶稣裏,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又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这就是保罗写加拉太书最主要的目的。

  人可以因行善而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吗?这样,基督徒还要不要努力行善?为什么?

  做基督徒,有什么样的包袱,有什么样的困难呢?基督徒容易被什么样的轭所辖制?

 五、耶路撒冷会议

  保罗传福音给外邦人,有愈来愈多的外邦人信主,教会中就同时有犹太人和外邦人。保罗主张,外邦人信主不必先行割礼、成为犹太人。这就带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导致在教会中大家意见分歧。有不少奉割礼的犹太人,他们相当坚持,认为一个人如果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就不能得救(徒15:1)。这种主张在安提阿教会引起纷争。他们就派代表到耶路撒冷和使徒长老们讨论。使徒行传15章详细记载耶路撒冷会议的经过和结论,给日后所有的基督教会知所遵循,也给教会如何处理纷争立下一个好榜样。在耶路撒冷,众使徒长老聚会,商讨这件事,许多人起来发言,最重要的有三个:

  1. 彼得:彼得曾经向罗马军官哥尼流传福音,亲眼看见圣灵降在外邦人身上,他也为这件事在犹太人面前说明过。他在此特别强调,不要再把犹太人所背负不起的轭加在外邦信徒身上,因为「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徒15:11)

  2. 巴拿巴和扫罗:他们述说在外邦人中传福音,上帝藉他们的手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3. 雅各:这是主的兄弟雅各,被称为教会的柱石之一(加2:9),从加拉太书2:12,我们知道他是严守律法者的首领。雅各站起来做了一个重要的结论,为大家所接受,就是不要再为难归服上帝的外邦人,只要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19-20)。

  为了平息纷争,使徒们特别将这一次会议的结果,写了一封信,派两个代表,犹大和西拉,随着扫罗、巴拿巴回安提阿去。自此之后,外邦人归主以后在教会中当如何行,就有了重要的指引。

  关于勒死的牲畜和血究竟可吃不可吃,以后还有一些讨论。有些抄本并无「并勒死的」等字眼,因此有人认为这是指流血事件或谋杀,这样就把这四样禁令都归在道德范畴里(注7)。也有人说,这样的会议结论是与当时的犹太人妥协的结果;由于当时加拉太,基利家一带的犹太人比较多,基督徒如果不禁戒这些,会引起犹太人反感,所以明文禁止;因此,这可以说是特殊性的教导,并非普遍性的原则(注8)。无论如何,耶路撒冷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突破,也让我们看到教会内如果意见分歧时,可以如何面对和处理。

▲附注:

  1. 使徒行传中提到两个安提阿城,一个在叙利亚,一个在彼西底。它们都是西流古王在公元前301年所建,为纪念他的父亲而命名为安提阿。这里所说的是叙利亚的安提阿。

  2. 见滕慕理,《新约综览》,陈伟明等译,(香港:宣道出版社,1996),p.207.

  3. 方伯就是Proconsul,也可译作省长或总督,是罗马参议院所派的省份长官,无兵权。见徒13:7、18:12。

  4. 「巴」在希伯来话是「儿子」的意思,像「巴拿巴」的意思就是「劝慰子」。而耶稣是当时一个通俗的名字。

  5. 「宙斯」是希腊主要神明,「希耳米」是替宙斯传话的使者。

  6. 由慕迪圣经学院所出版的幻灯及其解说,采取的是「北加拉太学说」,将加拉太书的写成放在稍后期。详见梁望惠,《门徒书信与启示录》,(台北: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教育委员会,1999),附录一。

  7. 滕慕理,《新约综览》,陈伟明等译,(香港:宣道出版社,1996), p.213.

  8. 详见王守仁,「应用圣经作伦理抉择」,华人神学期刊 vol 1,1986, pp.49-62.

▲背金句:加拉太书5:1

▲作业:

  1. 请阅读使徒行传15:36-18:22、帖撒罗尼迦前书1-5章、后书1-3章。

  2. 请预习第五课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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