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更美的獻祭制度 9:1-10:18
一、更美的聖所 9:1-10
(一)地上的聖所:前約有地上崇拜的條例和禮拜用的聖幕,其中有聖所和至聖所以及崇拜用的器物
。 9:1-5
●「原來」前約:SG 3767,「所以」、「那麼」。
●「前約」:SG 4413,「頭一個」,指的是「第一個約」,亦即是「舊約」。
●「禮拜」:SG 2999,「供奉」、「事奉」、「敬拜神」,七十士譯本總是用來指對上帝
或神明的事奉。
●禮拜的「條例」:SG 1345,「法規」、「命令」。
●「屬世界的」聖幕:SG 2886,「地上的」、「屬世的」。
●有「預備的」帳幕:SG 2680,「準備好」、「建造」、「設立」。
●「因為有豫備的帳幕」:「因為有一個會幕被預備好」。
◎「燈臺」記載於 出 25:31-39 37:17-24 ,「桌子」記載於 出 25:23-30 37:10-16 ,「
陳設餅」記載於 出 25:30 40:23 利 24:5-9 。
●第二「幔子」:SG 2665,「帳幕門廉」。
●「至聖所」:SG 40+SG 40,「聖潔的聖所」。
●金「香爐」:SG 2369,指的是「香壇」而非「香爐」,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香壇」記載於 出 30:1-10 37:25-28 40:5,26 ,此處比較大的問題是舊約聖經記載香壇
應該位於幔子外,作者可能因為禮儀上的關聯,將幔子外的香壇與至聖所連結。
●「包金」的約櫃:SG 4028+SG 3840+SG 5553,「各方面包金」、「周圍包金」。
●「包金的約櫃」:「周圍包金的約櫃」。
●盛嗎哪的金「罐」:SG 4713,「瓶罐」,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約櫃」記載於 出 25:10-15 37:1-5 。「盛嗎哪的金罐」記載於 出 16:32-34 ,不過舊
約聖經的記載是位於約櫃前。「亞倫發過芽的杖」記載於 民 17:1-10 ,此物舊約聖經的
記載也是位於約櫃前。不過拉比傳統認為「盛嗎哪的金罐」是放於約櫃內。「兩塊約版」
應該是記載於 申 10:1-5 ,這兩塊石板就的確是放在約櫃內。
●「榮耀基路伯」:SG 5502+SG 1391,基路伯之所以稱為「榮耀的」,是因為他們象徵
「上帝的臨在」。「基路伯」在新約中僅出現於此。
◎「基路伯」記載於 出 25:18-22 37:7-9 。
●基路伯「的影罩著」:SG 2683,「遮蓋」,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施恩座」:SG 2435,「贖罪的地點」、「贖罪蓋」或「蔽罪座」。
◎「施恩座」記載於 出 25:17 37:7 。
●「這幾件」:SG 4012+SG 3739,「關於這些事」、「有關這一切」。
◎這一段作者大略描述舊約的崇拜擺設,用以提醒讀者想起熟知的猶太教崇拜條例,他也提
及因為篇幅或時間關係,他只是簡略說明,事實上他說明的目的是要陳明這些條例與儀式
都將要過去,所以實際上他也不必太過詳細描述。
(二)地上的獻祭制度:第一層帳幕祭司可以常常進去,但第二層則否,而且進入第二層帳幕必須
帶著血。 9:6-7
●「常」:SG 1223+SG 3956,「經常地」、「定期性地」。
●行「拜神的禮」:SG 2999,「事奉」、「敬拜神」。
●「獨自」進去:SG 3441,「僅有的」、「獨自的」。
●「過錯」:SG 51,「愚蒙」,意即「因無知而犯的罪」,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獻上」:SG 4374,「帶給」、「呈現」,「指大祭司將贖罪祭牲的血灑上施恩座上」,
此字在後面用來指「基督獻己為祭」。
◎ 利 16 說明贖罪日的祭儀, 利 16:17 更說明大祭司進去至聖所的時候,會幕裡(包含第
一和第二層帳幕)不可有人。
(三)地上獻祭制度的時限 9:8-10
1.聖靈透過地上的獻祭制度指明,頭一層帳幕存在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沒有顯明。
9:8
●「指明」:SG 1213,「表明」、「告訴」、「揭露」之意。原文是現在式主動分詞,表
明聖靈啟示的行動在作者寫信時仍然在進行中。
●「頭一層帳幕」:SG 4413+SG 4633,「第一個會幕」,應該是指「會幕與聖殿」。
●進入「至聖所」:SG 40,原文僅是「聖所」,實際的意義更可能指「天上的聖所」,
如 8:2 所示。
●還未「顯明」:SG 5319,「顯出來」、「公開披露」。
◎這一層一層的限制,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天上的聖所更是難以進入。而作
者把這種制度所顯明的敬畏精神,和這舊約獻祭制度的限制結合在一起,表明舊約的獻祭
制度其實沒有辦法讓人真正親近上帝。
2.頭一層帳幕有如今天地上的獻祭制度,所獻的祭無法讓獻祭的人得以完全。這整個獻祭制度
,都是地上的條例,有一定的結束時間。 9:9-10
●「那頭一層帳幕」:SG 3748,是關係代名詞「那」,但原文型態顯示這是指前面提及的
「第一層帳幕(第一個會幕)」。
●「表樣」:SG 3850,「比喻」、「說明」、「預表」。
●「現今」:SG 3588+SG 2540+SG 3588+SG 1764,「現今時期」、「現今的時代」,
指「對讀者來講已經來到的時期」。
●「所」獻的禮物:SG 2596,「合乎」、「根據」、「按照」。「所獻的禮物和祭物」意
義就是「根據表樣(預表)被獻上的禮物和祭物」。
●「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意義是「按這預表被
線上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敬拜的人良知上完全潔淨」。
●「良心」:SG 4893,「對任何事的自覺」、「道德良知」,此字在希伯來書出現大多數
是與「敬拜神」有關,意義主要不是「分辨是非」的「良心」,而是「人在神
面前自知是有罪」的「良心」。而這種「罪疚感」有效的阻攔人親近和敬拜神
。
●「飲食」:SG 1033+SG 2532+SG 4188,「食物和飲料」,指的應該是利未記中關於食
物的規定。主要是記載於 利 11 中。
●「諸般洗濯的規矩」:SG 1313+SG 909,「各樣的洗禮」、「不同的潔淨禮」,指的
自然是舊約中「各樣潔淨的禮儀」。主要是記載於
利 12:1-15:33 中。
●「命定」:SG 1945,「立定」、「被強制」、「有義務」、「有效」。
●「振興」:SG 1357,原意是「使....成為直或正」,後來引伸為「改革」、「革新」或
「更新」。意思就是指「上帝另立新約」,新約聖經中此字僅出現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