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個異象 2:1-13
(一)先知看到一人拿準繩,並表明要去量耶路撒冷的長寬。 2:1-2
●「準繩」:原文是「測量用的繩索」或「量器」。此處是聖經中
唯一用此詞的地方,其他地方的「準繩」都是不同的
字。這種準繩,是專門用來劃分地段之用。
(二)天使告訴先知:耶路撒冷將會有很多居民,好像無城牆的鄉村一樣。
2:3-4
●「少年人」:可能有「下屬」的意思,指著去量耶路撒冷的人物或
天使。也有一說是指「撒迦利亞」。
●「跑去告訴那少年人」:似乎表達情勢緊急,因為耶路撒冷未來將
有大量的人居住,所以蓋城牆(反而造成
限制)與都市規劃都必須重新考慮。
◎八十年後的尼希米時期,這個應許還沒有實現, 尼 11:1-2 還要
抽籤住進城內。尼希米所建的耶路撒冷城比大衛時代範圍更大。到
了耶穌時代,預言就差不多實現了,世界各地的朝聖者已經蜂擁來
到耶路撒冷城。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記載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時
一共死亡一百萬人。
(三)耶和華應許要做耶路撒冷四圍的火城與榮耀。 2:5
◎這個異象可能表達某些人希望先建立城牆以保護自己,之後再來建
造聖殿,但耶和華應許成為耶路撒冷的火城,亦即應該先建聖殿,
不要急著建城牆。當時撒瑪利亞有相當的敵意 拉 4:1-5 所以先建
城牆似乎是正確的。
(四)耶和華呼籲以色列人歸回,因為祂要懲罰擄掠百姓的列國。 2:6-9
● 2:6 之前有兩個翻譯為「禍哉」的驚嘆詞。這裡不是翻譯為「禍
哉」,而是表達大聲呼籲的意思。
●「北方之地」:指「巴比倫」。
●「顯出榮耀」:可能指剛剛顯示的異象,也可能用「榮耀」的另
一個字義「堅持」。
●「差遣我」:差遣先知撒迦利亞,加爾文認為是「上帝差遣上帝」
。
●「懲罰」:原文中沒有「懲罰」一詞,但 2:9 中可以看出宣告之
後也的確是帶來懲罰。
●「眼中的瞳人」:是人體中最敏感的部位,享有最完善的保護。
● 2:8 直譯是「要差遣我(先知本身)去向那擄掠你們(以色列子民)
的列國(宣告)說:摸你們(以色列民)的,就是摸祂(上帝)眼中的瞳
人」。如果是加爾文的講法,就是上帝差遣上帝去懲罰擄掠以色
列的列國。
◎巴比倫到西元前538年被瑪代波斯帝國取代,直到西元前330年,
希臘帝國興起,滅了瑪代波斯。此處講巴比倫,是指著巴比倫與
其後繼者,而非指原有的巴比倫帝國。先知要百姓逃離,是因為
西元前330年巴比倫(波斯)即將被滅,所以最好在這事未發生前
逃離這些國家。
(五)耶和華要錫安城歡樂歌唱,因為祂在他們中間,要讓耶路撒冷復興。
2:10-13
●「錫安城」:原文是「錫安女子」,意思就是耶路撒冷城的百姓。
●「住在」:舊約裡,神在會幕( 出 29:45 )或聖殿( 王上 6:13
)中與以色列民同住。當以色列民遠離罪惡時,神也會
與他們同住( 結 43:9 ),這應許在啟示錄時才要完
全實現( 啟 21:3 )( 太 1:23 , 賽 7:14 )。
●「凡有血氣的」:指「所有人」,這個用詞強調人類的軟弱與限
制。
●「收回」:「繼承」、「擁有」的意思。
●「聖地」:這是聖經第一次把巴勒斯坦地區稱為「聖地」。
●「分」:「產業」、「財產」。
●「聖所」:指「天上的聖所」。
●「出來」:表示「即將往耶路撒冷去」。
◎前三個異象重點是以色列由被擄之地被拯救,神使他們擴張,而且
有物質方面的福份賜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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