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仍然背逆神、拒絕先知與律法,以致神讓以
色列人被擄,卻仍施恩沒有將以色列人全然滅絕。 9:22-31
●「希實本」:本來是摩押的城,後來亞摩利人西宏佔領這城,並以之
為京城 民 21:25-31 ,因此西宏又稱為「希實本的亞摩
利王」。
●「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參 申 1:10 10:22 。當初雅各全家下埃及
時,總數才七十人而已 創 46:27 ,等摩西
率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婦孺不算,步行的
男子共有六十萬人左右,神確實實現了祂對
亞伯拉罕的應許 創 22:17 26:4 。
●「殺害...先知」:殺害先知的罪狀是以色列歷史中不可思議的事件,
這顯明表示以色列人不願意順從先知所傳講的話。
(見 王上 18:10 19:10,14 、 代下 24:10-22 、
耶 2:30 26:2-23 )。新約聖經責備以色列是
殺害先知的民族。(見 太 23:29-37 、
路 11:47-51 徒 7:52 羅 11:3 啟 16:6 )。
●「磨難」:跟「敵人」是同一個字根,連續用這兩個字,表示強調。
●「又在你面前行惡」:指祭拜別神,這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列國之民」:指亞述與巴比倫人,參 拉 9:1 。
◎ 9:6-31 這段禱文往返在「神的恩慈良善」( 9:15 、 9:17 、
9:19-25 9:27 9:28 9:31 )和「百姓不停犯罪」
( 9:16-17 9:18 9:26 9:28 9:29-30 )當中。整段經
文常透過「但」( 9:17 )、「你還是」( 9:18-19 )、「然而」
( 9:28 )這些連些詞來表明神的恩典和憐憫之於他們何等浩大。
◎聖經當中引述以色列民的歷史之經文: 申 1 、 耶 2 、 結 20 、
詩 78 、 詩 105 、 詩 106 、 詩 135 、 詩 136 。每篇有
不同的重點,但主要是為提醒以色列人神過去的作為,讓他們能借鏡
歷史,知道自己擁有的、避免錯誤、還有重提神的應許。上述的經文
中,以 詩 78 和 詩 106 和尼希米記這段經文主題較為類似,
說明雖然以色列人在歷史中反覆悖逆神,但神的恩典和憐憫卻不曾
斷絕過,因此百姓悔罪。
◎為何記載這些事蹟?是為了把前代的特性(儘管耶和華慈愛,但百姓
卻一再叛逆)反映在自己身上引以為戒,並且為國家或整個群體所犯
的罪感到懊悔。如今當我們認罪時,是否也能不是只是自掃門前雪或
自以為義,而是從神的眼中看到自己的罪之外,也能為其他人或其他
教會的失敗謙卑禱告,求神的恩典和憐憫。
◎以色列一再悖逆,神間或藉敵人的手管教他們,至終仍照著祂豐盛的
憐憫等待他們回轉。這令我們想到 羅 5:20 說的:「罪在那裡顯多,
恩典就更顯多了」。但我們怎能故意犯罪,以顯出神恩的浩大呢?
◎利未人在尼希米時代,是幫助以色列人回到上帝面前的人,但是到了
新約時代,卻成了以色列人認識耶穌的阻力。人要不是有自省與時時
查驗聖經教導的習性,很容易淪為傳統的盲目護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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