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帝拿利甲族人遵守祖先的命令而不違反,對比於猶大人不聽
上帝時常差遣眾先知去傳達的命令。因此上帝要刑罰猶大人,
讓利甲族的人永遠有人在上帝面前服事祂。 35:12-19
●不受「教訓」:「管教」、「懲戒」、「糾正」。
●沒有「答應」:「回答」、「回應」。
●不「隨從」事奉別神:「去」、「來」+「後面」、「跟著」。
可參考 2:5 11:10 13:10 25:6 。
●不隨從「事奉」別神:「工作」、「服事」。
●必永不缺人「侍立」:原文是「長年侍立」、「全時間侍立」
。
●「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猶太人的口傳經卷「米示拿」
提及利甲族人在被擄歸回的聖殿中承擔一些特殊職務。
● 尼 3:14 記載,被擄歸回後,利甲族人瑪基雅修造糞廠門、
立門、安門扇和閂鎖。他是管理伯哈基琳的(意思是「葡萄之
家」), 拉 10:31 又記載這個人娶外邦女子。看起來到了那
時利甲族也放棄了原先的持守。人,畢竟是會變的。
◎ 35:11-19 所述的事件發生在約雅敬年間,利甲族與耶利米說
話是在西元前600至597年,耶路撒冷第一次被圍時。利甲族最
後安然地度過了耶路撒冷的毀滅,因為 尼 3:14 提及了他們
的後代。
◎比起祖先的命令,上帝的命令當然更應該要遵守,但是利甲族
守了祖先的命令250年,猶大卻無法守住上帝的命令。我們能
夠守住上帝的命令嗎?
◎有些人或信仰群體有一些特殊的信仰堅持(例如:不喝酒、不吃
豬血、偏愛某種聖經版本、推崇某種禱告方式....等),雖然表
面上看起來不一定必要,但若是基於虔誠的理由,也沒有強迫
別的信徒非如此遵行不可,我們不妨持著欣賞的態度;畢竟每
個人或群體與上帝建立關係的方式都是不同的。我們也可以深
思,我們用甚麼行動來表達我們對信仰的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