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色列國的審判與盼望 9:8-11:16
1.上帝要快快的審判北國以色列。 9:8-10:4
◎此段宣告四個審判,都以「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
不縮」作為結尾。
(1)因為北國以色列驕傲,所以上帝要讓以色列的敵人來攻擊他們。
9:8-12
●「使一言入於」:「發言語(單數型態)」。
●「磚牆」:「磚塊」,當時的磚塊是用曬乾的泥土做的,價格低
廉。
●「鑿石頭」:質地堅硬,價格昂貴。
●「桑樹」:原文是「無花果樹」,材質不好,價格低廉。
●「香柏樹」:質地堅硬,對以色列地來說,是進口的高級建材。
●「利汛」:意為「穩固」。
●「利汛的敵人」:「利汛」是亞蘭王,其敵人是指「亞述人」。
●「亞蘭」:字義是「高舉」。
●「非利士」:字義是「移民」。
●「仍伸不縮」:原文只有「仍然伸出」沒有「不縮」。這應該是
翻譯者對 14:27 的回應,強調神有絕對的主權
。 9:13 之前有個連接詞,表明上帝持續懲罰的
原因與 9:13 有關。
◎此時以色列正經歷過耶羅波安二世的統治,國力強,經濟繁榮。
9:10 似乎有當年日本作者寫出:「可以說不的日本」,那種自
信的心態。自認仰賴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成事,自認受點小傷無妨
,我這富強的國家有能利用更好的建設補回來。但事實上小國以
色列那經得起亞述的攻擊,以色列人的合縱連橫外交策略,卻導
致自己的地位更危險。
◎實在很難想像上帝會氣憤到縱使將以色列人吞吃卻仍未消氣,還
要興起更大的災禍來懲罰人民。當上帝伸出管教的手時,我們會
去悔改認罪嗎?還是繼續惹動神的怒氣?
◎我們真的認為可以不依靠上帝,只要依靠外交政策或者是「魄力
」、「骨氣」一類的東西換得平安?「何時我們開始覺得自己可
以了,就開始危險了」。這是聖經告訴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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