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10章5節 到 10章1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亞述是上帝懲罰用的棍子,但亞述自高自大必遭上帝懲罰。 10:5-19 
           (1)亞述的身份是上帝懲罰百姓的棍子,然而亞述卻認為自己理應勝過、吞滅猶大和以色列
              。 10:5-1110:5 前面有個「禍哉SH 1945」,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手中拿我惱恨的杖」:SH 4294+SH 1931+SH 3027+SH 2195,「他們手裡(拿)
                                      的杖,它正是我的惱恨」。亦即亞述人手上拿的真正武器是
                                      「上帝的憤恨」。
              ●「褻瀆的」:SH 2611,「褻瀆的」、「無宗教信仰的」。
              ●我所「惱怒的」百姓:SH 5678,「暴怒」、「怒氣爆發」。
              ●「擄物」:SH 7998,「戰利品」、「掠奪品」。
              ●「掠物」:SH 957,「戰掠物」、「戰利品」。
              ◎亞述被以色列人認為是不敬神又褻瀆的民族,但 10:6 說上帝認為褻瀆、感到憤怒的
                卻是這些「以色列人」與「猶大人」,甚至上帝要用亞述來刑罰他們。
              ●不是這樣的「意思」:SH 1819,「想像」、「思考」。
              ●也不這樣「打算」:SH 2803,「思考」、「圖謀」。
              ● 10:8 一開始有個「SH 3588因為」,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直譯是「因為他說」。
              ●「迦勒挪」:SH 3641,字義是「阿努神的堡壘」,西元前738年被亞述攻陷。是巴
                            比倫的城市。
              ●「迦基米施」:SH 3751,字義是「基抹的保障」,西元前717年被亞述納入版圖。
                              赫是人的首都, 位於以色列東北方的伯拉河邊。
              ●「哈馬」:SH 2574,字義是「堡壘」,是所羅門掌權時的北界。西元前738年被亞
                          述取得。在北敘利亞Orontes谷裡的主要城市。
              ●「亞珥拔」:SH 774,字義是「我必得伸展 (或得支持)」,西元前740年被亞述
                            入版圖。敘利亞北部的城市。
              ◎「哈馬」和「亞珥拔」都是亞述佔領的城市,亞述在這些城市中設立了傀儡王,然
                後亞述王自稱「王中之王」。
              ●「撒馬利亞」:SH 8111,字義是「看山」,是北國以色列的首都。
              ●「大馬士革」:SH 1834,字義是「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是亞蘭(敘利亞)的首
                              都。
              ◎ 10:9 記載的城,後一個都比前一個還南邊一些。
              ●「搆到」:SH 4672,「獲得」、「取得」。
              ◎ 10:10-11 提到的,的確是當時人的想法,覺得自己的守護神如果神力比較強大,
                就會壓過對方的守護神。亞述已經取得許多擁有製作精美神像的國家,自然覺得猶
                大和以色列的神像根本不能比。當然,猶大和以色列難免有神像,但是他們國家擁
                有的神像與那些專門敬拜雕刻神像的國家自然不能比。
              ◎ 10:10-11 中,亞述拿來衡量守護神實力的標準就是「神像的精美與否」。標準錯
                誤,衡量出來的結果自然也沒有意義。有時候看到身旁的人聽信星座運勢,自己衡
                量自己的命運,跟這裡亞述用來衡量上帝實力的標準一樣令人覺得可笑。
              ◎過度的成功,讓亞述自高自大,忘記自己的本質。我們會不會因為經濟太好,或者
                連續的成功,就讓自己忘記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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