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1章10節 到 1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以色列人信仰的狀況落入僅僅是儀式化失去內涵,以致惹上帝厭煩的景況。 1:10-20 
            ●「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啊」:SH 7101+SH 5467,「所多瑪的統治者」,沒有「你們
                                        」。
            ●「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啊」:SH 5971+SH 6017,「蛾摩拉的百姓」,也沒有「你們
                                        」。
            ◎上帝用古時罪惡的城市稱呼自己的子民,而且這時候猶大國還算強大呢。但上帝這樣呼
              叫的目標,其實是要祂的子民聽勸。而 1:9 以賽亞已經指責「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
              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神的「訓誨」:SH 8451,「律法」、「指引」、「教誨」。
            ●耶和華「說」:SH 559,「發言」,原文的時態是「未完成式」,表示神不斷地說。
            ●「肥畜」的脂油:SH 4806,「肥胖的、養肥待宰的牲畜」,這是一種特別飼養、脂肪
                              特別很多,可供獻祭用的祭牲。
            ●我已經「夠了」:SH 7646,「飽足」、「厭膩」。
            ◎ 1:11 上帝一直拒絕猶大人看似豐盛的祭物,因為 1:15 所寫的理由:上帝不願意接受
              行惡之人的虛假宗教儀式。
            ●「朝見」:SH 7200+SH 6440,原文是「見我的面」。
            ●「誰向你們....」:原文後面有「手SH 3027」,意思是「誰向你們的手,討....」。
            ●「討」這些:SH 1245,「索求」、「要求」。
            ●「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直譯是「誰從你們的手要求這些, 來
                                                        踐踏我的院宇呢」?意思是這些獻祭行
                                                        為,褻瀆了上帝的院宇。
            ●「虛浮」:SH 7723,字義是「空虛」、「無意義」。
            ●虛浮的「供物」:SH 4503,「贈品」、「禮物」、「素祭」。
            ●「香品」:SH 7004,「煙霧」、「氣味」、「香」。
            ●「月朔」:SH 2320,「新月」,指每月初一舉行的敬拜儀式 民 28:11-15 。
            ●「宣召的大會」:SH 7121+SH 4744,原文是「召集的集會」,亦即指「逾越節」、
                              「五旬節」、「住棚節」等一年一度的大節日。
            ●「嚴肅會」:SH 6116,「聚會」。
            ◎「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原文是「我不能容忍作惡又參加聚會」。
                                                    我們能容忍嗎?我們聚會前潔淨自己嗎?
            ●「以為麻煩」:SH 2960,「成為重擔」。
            ●「便不耐煩」:SH 3811,「厭煩」、「疲倦」。
            ●「舉手禱告」:SH 6566+SH 3709,「攤開手掌」,當時的人禱告常常是站著掌心
                            朝天禱告。
            ●「手都滿了殺人的血」:SH 3027+SH 1818+SH 4390,「手滿了血」,沒有「殺人
                                    」。不過意義差異不大。  
            ◎這一段描述了猶大人在各個層面的外在敬虔宗教行為,但上帝都表示拒絕、憎惡與
              厭煩,因為猶大人的內在是犯罪、缺乏悔改之意的。因此上帝在 1:16-20 說明改變
              這狀況的方式就是悔改、行公義。
            ●「洗濯」:SH 7364,「清洗」、「沐浴」。
            ●「自潔」:SH 2135,「使你自己清潔」、「潔淨自己」。
            ◎「洗濯、自潔」:實際上就是「悔改」的意思。
            ●「學習行善」:SH 3925+SH 3190,「學習美善」、「練習做的好」。
            ●「解救」受欺壓者:SH 833,原文是「導引」、「導正」。
            ●「解救受欺壓者」:實際的意義可能是「導正欺壓者」。
            ●「辨屈」:SH 7378,「辯護」、「爭取」、「奮鬥」、「爭訟」。        
            ●「辯論」:SH 3198,「理論」、「討論」。這是法庭上的用語,表示讓被告可以表
                        達意見。
            ●「硃紅」:SH 8144,「鮮紅色」、「深紅色」,「雌性胭脂蟲作成的染料」。
            ●「丹顏」:SH 8438,「鮮紅色」、 「朱紅色」。這些染料都是當代最耐久最醒目
                        的顏料。
            ◎「雪」與「羊毛」都是純白,無須加染。神所應許的不單是潔淨,更是聖潔的新性情
              。
            ●「甘心聽從」:SH 14+SH 8085,「樂意聽從」。
            ●「吃」地上的美物、刀劍「吞滅」:SH 398,「吃」、「吞吃」。
            ◎ 1:19-20 正好相互對應,聽從可以「吃」美物,悖逆將被刀劍「吃」。
            ◎真信仰是與生活實踐相配合的,如果僅有一個敬虔的儀式,將無法讓真上帝接納。連
              人都不滿意這種口是心非、形式化的關係,上帝怎麼會滿意?
            ◎神在這裡並未否定了在五經所設立的節期、律法,反而更是強調「救贖的恩典」、「
              律法的恩賜」、「宗教儀式的規定」乃是一體。獻祭是要彌補順服的不完全
               約一 1:7 ,但以色列人民卻是講究儀式,有虧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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