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利烏王命令官方提供資源協助建聖殿與獻祭,並懲罰違令者。 6:6-12
◎此處提到大利烏王降旨「在原處建造神的這殿」( 6:7 ),反映古近東
重建聖殿的習慣是「在原址上重建」;且王降旨「急速撥取貢銀」
( 6:8 ),根據象島紙莎草文獻(Elephantine Papyri)與其他資料證
明當時賽魯士王、甘拜西王、大流士王都確實曾撥款修建兩河流域吾
珥和埃及的神廟。
●「從河西的款項中」:表示經費是由河西那邊所徵收的稅款中撥出來,
而非中央庫房。
●「撥取貢銀」:波斯王的一貫政策,就是協助帝國中各地人民重建
聖所。
●「懸」:「擊」、「殺」。
●「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在諭旨和條約最後,會附上一連串對於違
背的人的咒詛。
●「作為他名居所」: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時,上帝以會幕作為祂的
居所,進迦南以後,祂則選擇一座城作為祂名
的居所。不像迦南人,有許多敬拜地點。
◎當大利烏王知道古列的諭令內容後也頒佈一再重申,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是他有責任延續波斯對少數民族的統治制度;另一是波斯王的諭令一
旦頒佈就不可以撤回。( 斯 1:19 8:8 )他下令「天天」供應猶太
人獻祭所需要的東西( 6:9 ),其實是希望他們能為自己和子孫禱
告( 6:10 )。
◎當時大利烏王是在背叛聲中登上王位,為了獲得穩定往往會用殘酷的手
段來克服許多叛亂。所以 6:11 他特別提到如果不服從諭令會有刑罰,
不過方法並沒有很明確,有學者認為是釘十字架,有的認為是吊死,有
的認為是綁在梁木上鞭笞,有的認為是刺死。
◎ 6:12 的「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為他名居所的神」是申命記用語
( 申 12:11 申 14:23 申 16:2 申 16:6 申 16:11 ),而且諭令內容
涵蓋詳細的獻祭祭物,這證明大利烏王很可能聘用猶大文士協助草擬諭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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