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帝要在以色列山上殺戮歌革軍隊,以色列人要擄掠歌革軍隊
39:1-10
●「羅施」:SH 7218,「頂」、「領袖」的意思。過去這個字
被瞭解成專有地名,現在大部分譯本認為「羅施」
與「王」合成的意義是「主要的王」。
●「米設」:SH 4902,字義是「拉長」。「米設」是雅弗的兒
子, 挪亞的孫子。 創 10:2 代上 1:5
●「土巴」:SH 8422,字義是「你應當被帶出來」,「土巴」
是雅弗的兒子, 挪亞的孫子。 創 10:2 代上 1:5
●土巴的「王」:SH 5387,「首領」、「王子」、「領導者
」。
●「領你前往」:SH 8338,「引導」,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 39:3 的意思是上帝要親自摧毀其軍事力量。
●「鷙」鳥:SH 5861,一種「獵鳥」、「肉食性鳥類」。
●「海島」:SH 339,指「海島與沿海地區」。
◎「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瑪各是歌革的家鄉
,海島應該是指沿地中海的國家成為歌革的軍隊幫兇,所以一
併受罰。
●聖「名」: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
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
程度而定。「神的名」等同於「神」。
◎「直燒七年」:應該是取「七」這個象徵完全的數字來表達一
段長時間。
◎一般正常狀況,戰後武器並不會被摧毀,而是被拿來再利用。
不過此處把武器當柴燒的用意,是指出長久的和平要來臨了,
所以不必保留大量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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