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掃羅的悔改與蒙召 9:1-31
○ 徒 22:3-16 26:4-20 林前 15:8-9 加 1:12-17 腓 3:4-7 提前 1:12-16
(一)掃羅熱心逼迫基督徒,甚至求見大祭司要到大馬色抓基督徒。 9:1-2
●「口吐」:SG 1709,「吐氣」,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威嚇」:SG 547,「威脅」。
●「凶煞」:SG 5408,「謀殺」、「殺害」。
●「大祭司」:SG 749,此處就是指「該亞法」。
●「文書」:SG 1992,「信件」、「書信」、「信函」。原文是複
數型態,指多封書信。既然是由大祭司發出,等於是猶
太公會的公函。
●「大馬士革(大馬色)」:字義是「沈默的織喪服者」,在耶路撒
冷東北242公里左右,步行約需六天的時
間。此城屬於敘利亞省,是一繁盛的商
業都市。
●「信奉這道」:SG 3588+SG 3598+SG 1510,直譯是「屬於這道
路的」。
◎羅馬政府曾經給與猶太公會權柄可以管理各地的會堂,不過實際上
公會的管轄能力僅限於猶太地。大馬士革距離猶太地不遠,很有可
能其會堂也接受猶太公會的管轄。
◎掃羅身為一個法利賽人,卻去向撒都該派的大祭司求文書,可以想
見他對基督徒的恨惡到怎樣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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