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君王醫病及行神蹟 8:1-9:38
◎在這段經文中,馬太蒐集了耶穌十項神蹟、分為三組,中間插入兩段與門徒相關的記載,
有學者稱呼這段為「神蹟篇」。而正好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在埃及也行了十災,
馬太似乎要把耶穌的神蹟與十災相互對應。
一、潔淨長大痲瘋的 8:1-4
○ 可 1:40-44 路 5:12-16
(一)地點是傳講登山寶訓的山下,主角是一個長大痲瘋的人,這人跪拜耶穌並承認耶穌有
能力可以讓他潔淨。 8:1-2
● 8:2 一開始有個SG 2400,「看啊」、「瞧」,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長大痲瘋的」:SG 3015,指「長一些惡性皮膚病的人」。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然也包括今日醫學
上的痲瘋病。聖經中對於此病症的規定,可參考 利 13 利 14 。事實上當時代的
人視這些皮膚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
●「來拜他」:SG 4334+SG 4352,原文是「接近他、向他跪拜」。這種舉動對當時
的大痲瘋病人來說,是不合法的。
●若「肯」:SG 2309,「意欲」、「願意」。
◎這人相信耶穌有能力使他潔淨。而且這人的發言顯示他對耶穌主權的尊重,與今日
許多基督徒的作法迴異。
(二)耶穌伸手摸他,表達他願意潔淨那人的大痲瘋,並要求保密、且要遵行律法的相關規定
行。 8:3-4
●「伸手」:原文是單數型態,顯示耶穌是伸出一支手來摸這人。
●「摸」他:SG 680,「觸摸」、「握住」。
●「立刻」:SG 2112,「馬上」、「立刻」。一般皮膚病通常好的很慢。
●「切」不可:SG 3708,「注意」、「務必」。
●把「身體」:SG 4572,「你自己」。
●「給....察看」:SG 1166,「顯示」、「解釋」、「證明」。
●對眾人作「證據」:SG 3142,「證言」、「見證」。
◎「只要去.. 禮物」,摩西律法 利 14 規定痲瘋病痊癒後需有祭司的證明,並獻上相
關的祭物,才能回復正常生活。既獻了祭,就在眾人面前有了見證,成了一件無法推
翻的事實。
◎大痲瘋病是當時被視為不潔的病 利 14 ,耶穌冒著被傳染以及禮儀上不潔的危險去
觸摸病人,他本不需要如此麻煩,卻願意同時醫治病人的心靈。我們可以想像這樣的
人沒有人願意摸他,他一生都必須面對隔離與他人的厭棄,到耶穌面前不過像乞丐想
懇求王的憐憫,我們可以想像耶穌摸他時,他心靈的震撼。耶穌的愛也在這樣禁忌的
觸摸中表達無遺。
◎耶穌阻止神蹟被宣揚,可能是為了避免錯誤的彌賽亞狂熱(猶太人期待一個政治性的
救主,帶領他們脫離羅馬人的統治)。因此耶穌在猶太地區所行的神蹟多半是避免宣
揚的,而在非猶太地區所行的神蹟,就鼓勵受惠者宣揚了,例如: 可 5:18-20 。
◎馬可福音記載此人沒有依照耶穌的吩咐,反而出去宣揚。 這樣的宣揚為耶穌帶來許
多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