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帝決定用尼布甲尼撒攻擊猶大和四圍的國民,滅絕他們七十年
。 25:8-11
●「召」北方的眾族:原文是「差遣」,跟 25:4 「差遣」先知
的原文相同。上帝以前怎樣差遣先知,現
在就怎樣差遣毀滅者。
●「北方的眾族」: 耶 1:14,15 4:6 6:1,22 10:22 13:20 所指
的北方災禍和敵人現在身份已明,應該指的
就是巴比倫軍隊,包括許多民族及國家。
●「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 耶 27:6 及 耶 43:10 也
稱作「耶和華的僕人」,就是「耶和華
用以懲罰祂子民的人」。
●「國民」:「國家」、「人民」,通常指非希伯來人。
●「嗤笑」:「噓聲」、「嘲笑」。
◎ 25:9 的災禍可參考 耶 18:16 19:8 。
● 25:10 指的是一般居民正常生活產生的聲音,為要說明何謂
「荒涼」、「令人驚駭」。
●「七十年」:可能是由「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605年進攻耶路撒
冷」開始計算,到西元前535年塞魯士(古列王)下
詔准許所有被擄去巴比倫的外邦人士歸回(
代下 36:21 ; 拉 1:1-5 ),前後共七十年。
或由「西元前586年聖殿被毀」開始計算。不過以
前者較多人接受。
◎ 25:8-14 基本上是「列邦的審判」的引言。 25:15-19 以耶路撒
冷和猶大開始( 25:18 ),最後延至巴比倫( 25:26 )。
◎在以賽亞書,前來攻打以色列之國家的君王經常被形容為神的僕
人,因為他們是耶和華旨意的執行者。例如:亞述被稱為耶和華
的「棍杖」( 賽 10:5-6 );塞魯士(古列)稱為他的「牧人」和
「受膏者」( 賽 44:28-45:1 )。但這並不表示這些外邦的王是耶
和華的崇拜者,因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一點。
◎在但以理書 但 2:47 3:29 4:34-37 都有提到尼布甲尼撒承認
以色列的神,但看起來他是多神論者,因為他敬奉非常多神,所
以多一個神對他似乎沒有甚麼差別,他應該不是單獨敬奉耶和華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任何人都可以在自覺自願或不自覺地
情況下作了神的僕人,所以這個稱呼並不一定要表示巴比倫王敬
奉耶和華,而是表達神決意使用尼布甲尼撒來作為祂懲罰猶大和
列國的工具。
◎也有學者認為這邊強調的是尼布甲尼撒「不過是」耶和華的僕人
,是上帝用來審判祂百姓的代理者。
◎這邊很諷刺的是,猶大人漠視神的信息到一個地步,神需要打發
他們不得不留心的僕人,不是先知也不是自己人,而是外強來逼
他們回轉歸神不再行惡。我們是不是也常悖逆神到一個地步非得
要神用這麼強烈的手段才能讓我們回轉歸向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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