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0章12節 到 20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三)人對其他人應該有的態度 20:12-17 1.第五誡:要孝敬父母 20:12 ○對應新約聖經: 弗 6:2 ◎這是十誡中唯二正面誡命的第二條。 ●「孝敬」:SH 3513「使之得尊榮」。這個字就是之前神降十災 時用來描繪法老王「心硬」的同一個字 ( 8:15,32 ) ,出自 「沉重、發沉」。這邊使用這個動詞是用加強 語氣,用的是祈使式。意思是「使之得尊重, 尊敬, 尊榮」。 ◎ 20:12 後半提到守這誡命的祝福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神所賜你 的地上」應該是指「應許之地」。 ◎ 弗 6:2 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而且是沒有附帶條件的 。在這個時代或許我們已經不再認為「孝敬父母」是很重要的道德 ,但是十誡中卻是要求我們必須使父母得到尊榮,這很值得我們多 加思考。 ◎此處沒有用「順從」而用「孝敬」這個字,因為「孝敬」這個字 要求的不只是順服,而且是尊敬尊重,如同形容人與神的關係那 樣。 ◎此處提及父母雙親, 利 19:3 類似的教導中甚至先提母親再提 父親,在當時重男輕女的時代,是很特殊的狀況。應該是有提昇 母親地位的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