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且與神同等,卻虛己成為人 2:6-7
●「形像」與「他本有神的形像」:有三大類解釋
a.將「形像」解釋為「地位」或「狀態」,於是整句的意義變成「
基督有神的形像」或是「在一種屬神的狀態中」。這種解釋的缺
點是將「形像」解釋為「地位」或「狀態」在希臘文獻中找不到
支持。
另有學者認為「形像」與「榮耀」或另一個譯為「形像」的希臘
字( 林後 4:4 西 1:15 )相等,因此一些學者認為保羅在此用
創世記形容亞當的字眼來形容基督,就如亞當是按上帝的形像與
樣式被造的,末後的亞當亦本有上帝的形像。但是由上下文看來
,「上帝的形像」和「奴僕的形像」是平行相對的,所以「形像
」如果等於「榮耀」那不是成了「奴僕的榮耀」?用同樣的理由
,如果這裡的意思是「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那「奴僕的形像
」又是什麼呢?另外,這裡的「形像」在七十士譯本很少出現,
而每次翻譯的都是不同的希伯來字,而且這些希伯來字在別處還
不是翻譯成此希臘字,所以說這裡的「形像」等同於「榮耀」或
另一個翻譯成「形像」的希臘字,其實沒有太多的語文學證據。
另外,本段並沒有清楚提及亞當,而且上下文也不是非得用「首
先的亞當和末後的亞當」解釋不可,所以這解釋並不很合適。
b.以「創世記亞當的被造與犯罪為本段的背景來思考」, 認為這
裡所說的基督不是指一位先在的基督,而是指在世為人與首先的
亞當相對的基督。按此瞭解, 2:6-7 被描寫成相等於亞當在伊甸園
中的地位與他所做的抉擇,既然如此,亞當並非一個先存的人物
,因此這裡對基督的描寫,也極可能沒有「他是先在」的含意。
這類的解釋非常依賴 2:6-7 必須按首個亞當的背景來解釋的看法,
而這我們已經在a.中提出反對的理由,因此此說也不是很合適。
c.認為本句指基督擁有神的性質。此說可分為兩大派別:
一說指出原文不是說基督「是」上帝的形像,而是說基督是「在
上帝的形像裡」。這表示此語具有專門性的意義,是指一個範疇
,人站在其中且受其控制,如在一個立場中,最佳的翻譯就是「
存在型態」。上帝的形像就是屬神的存在型態,正如「奴僕的形
像」就是奴僕的存在型態。此說按諾斯底「屬天的人」的神話背
景來解釋本段,認為基督「與上帝平等」就像那「屬天的人」是
與上帝平等一樣。而這正是此說的弱點,因為此處所反應的思想
世界與該神話的思想世界有很多不同之處。
一說把「形像」解為「性質」、「本質」,也有人認為具有上帝
的形像同時包括有份於上帝的本質,或者認為上帝的形像就是上
帝的本質及品格的表現。亦即認為本句指著基督的神性。
d.馮蔭坤先生的看法:認為本句是指基督的神性,「形像」與「本
質」雖不相等,兩者卻是不能分割的。
「形像」一詞在七十士譯本中出現六次,在新約中另外出現一次
( 可 16:12 ),意思都是指可見的外表形狀,可是蒲草文獻的
證據顯示,「形像」所指的形狀,是真正的和完全地表達其背後
的實體的。一些同字根的字在新約的用法也支持這結論。因此「
形像」在「上帝的形像」一語中最合宜的解釋是「真正及完全地
表達其背後的實體的形狀」。而基督有上帝的形像的意思,就是
「基督是神」他的性質和上帝相同。
●「本有」:原文直譯是「是在」,分詞的「是」字在古典希臘文有
「按本性是」或「原本是」之意,不過後期的希臘文已
經減弱為相當於簡單的「是」字。
●「與神同等」:原文有兩種譯法「以與上帝平等的形式存在」或「
與上帝平等」。原文在「與神同等」之前有冠詞,
表示這裡的「同等」,是上文已經提及的,由此可
見,這裡的「與神同等」和上一句「有上帝的形像
」基本上是同一件事,是基督在成肉身以前就已經
有的狀況。「有上帝的形像」指基督和上帝有相同
的性質,而「與神同等」指基督和上帝有平等的地
位、能力或功能。
●「強奪的」:此字有三大類、六種可能解釋:
A.將此字看為具體名詞
a1. 指一種必須緊握和保留著的享有物,基督不以「與上帝平等
的地位」為「必須緊握和保留著的享有物」。意思是他不「
堅持」或「牢牢抓住」此地位不放。
此說的弱點就是此字是否有「保留」之意,是值得懷疑的。
另外上下文中的結構也與傳統的「不....反而」的結構不太
一致。
另有學者保留此字的動詞的「奪取」之意,而當具體名詞用
。意思是基督認為他與上帝平等的地位,並非攫取得來之物。
a2.譯為「卻沒有用力爭取....」,此說認為「與上帝平等的地
位」並不是基督原來享有之物, 基督沒有攫取此地位,乃是
藉著順服與順從,後來由父上帝領受了這地位。
此說把「上帝的形像」(基督本有)與「與上帝平等的地位」
(基督未有)看成是相對的,但由前幾個解釋中可以看出,
兩者基本上是同一件事,真正的對比是在 2:6 與 2:7 全
節之間,而不是在 2:6 之間。
B.將「以為強奪的」兩字看為一種特殊語法。在此用法中「強奪的
」沒有「攫取」的意思,而是指「可加利用以使自己得益的東西
」。因此此句意思是:雖然基督有與上帝平等的地位,但他沒有
利用此點優勢,好像利用跳板般使自己獲得進一步的利益。贊同
此說的學者,有些認為「強奪的」一字有「幸運的發現」、「一
次鴻運」之意,有些則認為它的意思是「可加利用的東西」。
此說的主要問題是支持「以為強奪的」是一種特殊語法的證據薄
弱,所提出的證據結構或用字都與本句有差異。另外此字在非基
督教的文獻上總是用於主動的意義上(即「攫取的行動」)(基
督教文獻中出現的也與本段的解釋有關),如果保羅是要表達被
動的意義,何不使用在七十士譯本出現十七次的另一個字呢?
C.堅持「強奪的」應按其主動的意思(即「攫取的行動」)來解釋
。
c1.「強奪的」意思是「被提」,因為同字根的字在新約中都是解
釋為「被提」。按此解釋,本段的主旨在於說明基督拒絕利用
他的神性作為容易的逃避之法─他拒絕被提離開人生的一切苦
難,反而接受作人的一切命運。
但是「被提」是神秘經歷的詞語,指適用於比上帝低等的人被
提到比他原有的較高的地位,而不適用於與上帝平等的基督身
上。
另有學者認為「被提」是指基督在世時的經歷,因此把本句翻
譯為「與上帝平等並不等於被提」,就是說基督在受試煉時,
沒有接受上帝的干預。此說的困難,在於所指的若只是地上的
基督,他怎能被稱為「與上帝平等的」呢?
c2.把「強奪的」純粹解為「攫奪的行動」,本句的意思就是:「
基督並不認為『他與上帝平等』等於『攫奪』」。換言之,對
基督來說,「與上帝同等」的意義不在於「取得」,而是在於
「施予」直至「放棄一切」。基督這樣「倒空自己」,不僅反
映他對自己與上帝有平等地位的瞭解,更是顯示了那個平等的
地位。
此說的弱點,就是他把 2:6-7 兩節連起來解釋,或者可說是
是用 2:7 解釋 2:6 。但第六、七節之間有一強烈的對比存
在,因此必須分開來解釋。
c3.把「強奪的」解釋為「攫奪的行動」,而本句的意思是「基督
並不認為,他與上帝平等是一種攫取或強奪的行動,因為那根
本是他的權利。按照這種解釋,本句強調的是基督的神性。而
「他本有神的形像」提出本句的基礎,由於基督有上帝的形像
,因此他不認為他與上帝平等是一種強奪的行動。因此此段真
正的對比是 2:6 和 2:7 全節。此種解釋法應該是最合適的
解釋法。
◎簡單的說 2:6 的意義是基督本質上就是上帝,所以他具有「與上帝
同等」的地位是天經地義的。具有這樣至高地位的基督,卻選擇「
謙卑自己」,這才震撼人心,足以作為我們謙卑的榜樣。
●「反倒」虛己:「但是」、「然而」。
●「反倒虛己」:原文直譯是「可是(他把)自己倒空」,特別強調
「自己」。表達基督虛己的行動完全是「自願的」
。
●「虛」己:字義是「破壞」、「使之空無」或「使之無效」。
●「虛己」:這動詞在新約中出現四次,每次都是隱喻的用法,而同字
根的形容詞則有四次字面意義,十二次隱喻說法。由此可
知此字在保羅書信中大部份是「隱喻用法」。所以在這裡
我們就不一定要把此字解釋成「字面意義」。
此字一般有四類解釋:
A.將「虛己」看為總括耶穌在世上的態度,而與道成肉身的舉動無關
。有人把這論點更具體的解釋成耶穌拒絕作一個政治性的彌賽亞,
而選擇作一個無保護的先知。也有人將「虛己」解釋為基督向其同
胞認同。
B.認為「虛己」指耶穌的「死亡」。有人認為「虛己」必須根據
賽 53:12 「他將命傾倒以至於死」這話去了解。
然而以賽亞書中「傾倒」一字,即使與「命」字連用,也不一定要
解釋成「死亡」,我們會清楚在文句中看到「死亡」的意思,是因
為其中有「以至於死」的字眼。但在腓立比書中,「死亡」的字眼
不是緊接出現,而是到 2:8 才出現,因此如果不把 2:8 的思想提
到 2:7 來解釋,「倒空自己」(虛己)便不能解釋為「死亡」 。
另外A、B兩種論點都把「虛己」當成是「自甘卑微」,而這與上下
文並不協調。
C.把「虛己」看為基督成肉身前的態度,此派學者的意見是聖經沒有
把為人的狀態描寫成「奴役」,因此「取了奴僕的形像」並不是指
「道成肉身」,而是指基督成肉身前已有奴僕的順服態度。然而此
處文體與上下文的情況並不太容許如此的區分。
D.「虛己」指「道成肉身」的事實, 這是一般傳統的看法,也是今
天最被普遍接受的解釋,不過這類的思想還可以分成三種形式。
d1.十九世紀盛行「基督虛己論」,認為「倒空自己」是指基督成為
肉身時,就倒空了他至少一部份的神性,或者把他是神的屬性收
回。使這些屬性從實在的存在狀態變為潛伏的存在型態。但是這
裡經文的解釋而言,並沒有說明究竟倒空的是什麼,這樣的說法
不過是臆測。(馮蔭坤先生的書中,對此說法更是評價不高,有
興趣的人可以自行參考他的腓立比書註釋)
d2.有人認為基督虛己時放棄的是他原有的「上帝形像」、「與上帝
平等的地位」,以及屬神的莊嚴威榮等。他們認為基督所放棄的
東西不涉及他的神性或「神的屬性」,只涉及一些較外在的東西
。不過一方面「上帝的形像」是指神性,一方面經文沒有提供任
何證據,這樣的解釋可能流於臆測。
d3.「倒空自己」可以是一種隱喻的說法,指基督無保留的捨己為人
。至於基督倒空自己的方式,可由以下的分詞來解釋,意思就是
基督藉著「取了奴僕的形像」來倒空自己。換句話說,這種說法
認為耶穌一面取了奴僕的形像,一面仍保留他原有的「上帝的形
像」。此說應該是最合宜的說法。
●「奴僕的形像」:對比於基督原有和後來擁有的威榮,取了奴僕形像
指基督成肉身後那種毫無能力、毫無地位的狀況。
●「樣式」:並不表示基督與其他人「完全一致」,「樣式」一詞表達
了某種程度的相似,但也暗示了某種程度的差異。
◎ 2:7 的意義是與造物者同等的基督居然變成人(被造物),這樣的
舉動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降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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