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督率領天上眾軍與地上的君王、眾軍爭戰,獲得勝利。 19:11-21
○此處引 結 39:17-20 作為背景。
●「白馬」:象徵「勝利」(羅馬將軍凱旋而歸時,是騎著白馬)與「
公義聖潔」。
●「審判,爭戰」:原文是兩個動詞,「審判」和「爭戰」。
●「頭上」、「名字」:原文型態都是單數。
●「冠冕」:指「王冠」、「皇室用的冠冕」,而非指「桂冠」。
●「濺了血的衣服」:可能是指「十字架上的犧牲」,或以 賽 63:1-6
中的形象為本,描繪基督審判官的衣著。
●「神之道」:就是指「耶穌」 約 1:1-14 。
●「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當時的人習慣在人物雕像的大腿部份刻
上名號或文字。
●「天空」:「天空的最頂點」,與 8:13 14:6 中鷹與天使的位置相
同。
●「筵席」:「晚餐」、「晚宴」。
●「假先知」:也就是 啟 13:13-17 所描述的陸獸。
●「燒著硫磺的火湖」: 結 38:22 中,硫磺與火是用來刑罰歌革大軍
的。此處的「燒著硫磺的火湖」應該就是「地
獄」的意思。
◎此處描繪的是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的狀況,這個異象發生的時間點與
啟 20:1-15 的事件重疊,在經文上雖然有記載的先後次序,但實際
上是重複或平行記載同一件事,這樣的狀況在啟示錄中屢見不鮮。
◎聖徒去參加的是彌賽亞的婚筵,但是敵對神的人卻成了飛鳥筵席上的
「菜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