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10章1節 到 10章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4)上帝要審判不義的審判官,讓他們被擄或被殺。 10:1-4 ●「不義」之律例:原文是「邪惡」、「苦惱」。 ●「奸詐」:原文是「患難」、「勞苦」。 ●「榮耀」:原文是「榮耀」、「富足」、「尊榮」。 ● 10:4 前半部可能是「那些不願屈身被擄的人,將仆倒在被殺的 人中間」或「他們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之下,仆倒在被殺的人以 下」。不過意義差不多:「不是被擄就是被殺」或「比被擄或被 殺還慘」。 ◎在古代,所謂「明君」,莫過於照顧鰥寡孤獨等弱勢小老百姓, 而此時官吏卻專挑弱小的人壓榨,官場之敗壞,可見一斑。 ◎其實政治領導者之所以能尊貴,是因為百姓尊崇、供養他們。但 他們如果欺壓自己的百姓,導致國家滅亡,他們又如何維持原有 的地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