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1章3節 到 1章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二)耶穌復活後顯現給門徒看四十天之久,講論神國的事。 1:3 ●「受害」:SG 3958,「受苦」,指耶穌的受苦與被釘在十字架上 。 ●「憑據」:SG 5039,原文型態是複數,在新約中只出現一次,此 字表示「不容置疑的證據」。路加想要讓讀者了解耶穌 的復活是「證據確鑿」、「毋庸置疑」的。 ●「向他們顯現」:SG 3700+SG 846,原文是「被他們看見」。 ◎「四十天」:聖經中記載至少十次復活的耶穌顯現。但這裡是唯一 一次記載耶穌受難和升天之間相隔四十天。數字「四 」對猶太人有象徵意義,四十是四的倍數,在此表示 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