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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守遵行 分别为圣--利未记的中心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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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人,或者也包含了某些基督徒在内,对于基督教与基督徒的刻板印象,总是「博爱」!或许部分来说,也未尝不是正确的看法;然而,它却在应用方面,常常做了错误的过度,甚至予以无限制的延伸应用!因而有时在一个团体之中,对于违法犯纪的事,一律必须以「宽容原谅」为最高指导原则,不予追究,也不做处分;若是按规定处理,就是「没有爱心」,因为「连神都赦免我们的罪了,我们怎么可以不原谅别人?!」长此以往,于是「乡愿、堕落、混乱」便假「爱心之名」,堂而皇之地在教会、教会机构团体内增长茁壮了!但是,教会、教会机构团体该有的「见证」、「事工应有的绩效」也消失褪色了!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华。」(利19:37)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利20:08)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利20:22)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利20:24)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利22:31)
  「我的律例,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谨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利25:18)
  上述经文,一再地提醒我们这些因信归入主耶稣基督名下的基督徒们,要谨守遵行、分别为圣,然后我们可以靠着他,享受他所赐的恩典,照着他的应许,过安舒喜乐的日子;否则,我们将因为没有能够谨守遵行神的律例与典章,与他的恩典无份无缘!

  在现今这个「弯曲悖谬的世代」之中,对基督教机构而言,这方面的挑战尤其严峻!一般来说,基督教机构创设的目的,当然系为「彰显与分享神的爱」,也是「为主来服事那些最小的弟兄」。但是,在机构内部,却可能因为「人的软弱」而出现「人谋不臧」的困扰!当面对已经发生的问题,特别是面对(多数也是)「人的问题」时,用「情、理、法」的顺序与逻辑去处理的话,往往带来更多与更严重的后遗症!甚至牺牲掉机构存在的价值、目的与失去基本的见证!

  在圣经里,清楚地要求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马书12:18)「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伯来书 12:14)因此,我们当尽力与众人和睦,在自己所能做到的能力范围内,去跟众人保持和睦的关系,去「爱人如己」;然而,因为神知道「存在于我们人性之中的软弱」,了解我们是多么容易「因为希望被人接纳、受人尊重、为人肯定」,而可能牺牲掉各种信仰的原则与基督徒的基本立场;希伯来书里乃因而提醒我们:除了「追求与众人和睦」之外,我们同时必须「追求圣洁」!

  我们都会同意:神看重我们的「所是」,远过于我们的「所做」!我们可以做一个「全世界认为最有爱心的人」,我们可以做「社会公认的最大的善事」;但是若我们忘记神是一位「忌邪的神」,如果不能「谨守遵行神的律例与典章」,甚至我们不能「分别为圣」,反而「走世界的路」,我们终将面对「圣洁」的基本检验,遭受「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的悲惨结局!

  利未记的教导对象,不是只针对基督教机构的领袖、教会的牧长,更是针对每一位基督徒!我们这些受洗归入主名下的基督徒,必须谨守遵行神的律例与典章,必须在每一个神所赏赐给我们的日子里,活出圣洁与分别为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