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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管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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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寄来一篇有趣的短文,短文内容是这样:

天底下只有三件事,「自己的事」、「别人的事」以及「老天爷的事」。

「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能安排的事,例如今天上不上班、中午吃什么、几点钟要约会、几点钟要慢跑、几点钟该念书。

「别人的事」就是别人在主导的事,例如小张好吃懒做、小王婚姻不幸福、老板对我不满意、我帮助小陈而他却不感激我。

「老天爷的事」就是人能力范围以外的事,例如地震、台风、下雨、洪水。

这篇短文认为,人会有烦恼就是因为:忘了「自己的事」、爱管「别人的事」、担心「老天爷的事」。因此,若要拥有轻松自在的生活就应该:打理好「自己的事」、不去管「别人的事」、不操心「老天爷的事」。

有位同事对这短文的想法满有意思的,他说:我当然知道做好「自己的事」最重要;在办公室内尽量不要管「别人的事」,但是主管偏偏老将别人应该做好的「自己事」拿来给我处理,我都没法做好我「自己的事」,尽在处理「别人的事」!我的烦恼不是我爱管别人的事;是我被迫处理别人的事,更令人不满的是,原本该做好「自己事」的人竟是乐得轻松!

仔细一想,这篇短文倒是突显几个满重要的工作态度与人生态度。

首先,那位同事反应的是职场上工作分配、权责分配以及最终绩效管理与奖酬分配的过程,只要工作的投入与最终的奖酬互相呼应,不管是「自己的事」或「别人的事」,俗话说:能者多劳,能干的人负担较多工作以及获得较优渥的报酬是正当合理的。

法律对于处理「别人的事」也做了有趣规范。原则上法律不允许人们无故侵犯他人的生活领域,但是另一方面又必须鼓励人们「见义勇为」、「热心助人」的公民精神,因此我国民法设有「侵权行为」及「无因管理」二章,来处理当人们在毫无契约条件下,一但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的冲突该做如何调和。

圣经中关于「操烦」「别人的事」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你我耳熟能详的――好心的撒马利亚人。依照短文的内容,路加福音中这位好心的撒马利亚人真是笨透了,而聪明的祭司与利未人除了一方面可奉行宗教的纪律外、另一方面也获得一个轻松自在的生活,真是「内外兼修」啊?

常常听到这样的声音:教会不应该管太多「俗事」,应该全心预备圣灵的来临与全心投入福音工场的复兴…,尤其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在关切社会不公义与政治议题上,更是屡屡遭受受会友不同意见的「批判」。

的确,依照短文的人生态度并落实在信仰生活,我们可获得较轻松的生命。

但我们的信仰从来就不是「轻松」的信仰,不论从耶稣生命的实践以及他的教导,美好的信仰是建立在看见他人的需要;给予他人关心并实践的信仰上。

不管哪一件事,愿我们都成为一个好的「撒马利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