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耶穌差遣十二門徒 9:1-6
○ 太 10:5-15 可 6:7-13
1.給十二個門徒權柄能力出去,承接耶穌自己的工作 太 9:32-35 。
工作內容包括:制服一切的鬼(demons)、醫治疾病、傳神國的道。
9:1-2
●「叫齊」:SG 4779,「召集」。
●「十二個門徒」:SG 1427,「十二」,原文並沒有「門徒」,
「十二」常有特殊意義,代表著「十二門徒」或
「十二支派」。
●「制伏」一切的鬼:SG 1909,「在....之上」、「凌駕」。
●「神國的道」:原文是「神的國」。
◎趕鬼、醫治、傳道是門徒的主要工作內容。
2.耶穌要他們不要帶一般人出門所需的錢、柺杖、衣物等等。 9:3-5
●「柺杖」:SG 4464,「杖」、「桿子」,可指「防身用的棍子」。
●「口袋」:SG 4082,「皮袋」、「旅行袋」、「置放食物的袋子」。
●「掛子」:SG 5509,「裡衣」,可作夜間禦寒用。
◎「腳上的塵土踱下去」:是一種斷絕關係的記號,表示使徒將自己
和該地有關事物的隔離動作。
可見 徒 13:51 。
●「見證他們的不是」:直譯是「歸入對他們的證據」,實際的意義是
「作為反對他們(那些不接待他們的人)的證
據」。
◎ 9:4-5 可參考 路 10:5-12 ,該處講到門徒應有的態度:為主人家
求平安。這樣的舉動符合猶太人的習俗 ,同時接待客旅是猶太人的
美德。
◎這個事件可視為耶穌要門徒出去實習,專注學習倚靠神的能力和供應
來做神國度的事工,而並不是一個一般通用的教訓。可參考
路 22:36-38 的記載,在耶穌被賣之前對門徒說:「但如今有錢囊
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這時
耶穌已經要離世,給的命令才是一般通用的教訓。
◎跟隨耶穌的門徒獲得耶穌賜下的能力、權柄,要跟耶穌一樣趕鬼、醫
病,也一樣宣傳上帝的國,同樣的也會遭遇被人棄絕的事情。
3.門徒按著耶穌的吩附出去傳福音,醫治疾病。 9:6
◎ 9:2 說是要「宣傳神的國」,而 9:6 說門徒是去「宣傳福音」。
也就是路加認為「福音」就是「神的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