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富有的少年官 18:18-30
○ 太 19:16-30 可 10:17-31
(一)有一個官員來問耶穌:要做什麼事才能承受永生。 18:18
●「官」:SG 758,「統治者」、「領袖」、「官員」。
●「良善的」:SG 18,「好的」。
●「承受」:SG 2816,「繼承」、「獲得」。
◎這官可能以為自己可以做某些特殊的工作來換取他應得(繼承)的永生
賞賜。
(二)耶穌問這官員「為何稱耶穌是良善的」。 18:19
◎沒有任何猶太的宗教典籍以「良善」稱呼拉比(宗教老師)。
◎耶穌在這裡提醒這官「只有上帝是良善的」,很可能是要先提示這人
:其實沒有人在上帝面前有資格依賴善行得到永生。而這人稱耶穌為「
良善」,可能是為了要討好諂媚耶穌,或者是真心把耶穌當上帝來看。
(三)耶穌提出十誡,而官員自稱自己從小都遵守了。 18:20-21
●「誡命」:SG 1785,「訓諭」、「舊約律法」。
●「孝敬」父母:SG 5091,「尊崇」、「敬重」。
●從「小」:SG 3503,「年輕」、「青春時期」。
◎耶穌提到的誡命分別出於十誡的第七、六、八、九、五誡,都是屬於人
倫的範疇,這位官依循猶太傳統教導從小遵守這些誡命。在平行經文中
耶穌提出誡命的順序與十誡相同。
(四)耶穌要那官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並要來跟從耶穌。那官聽見就
非常憂愁。 18:22-23
●「分給」窮人:SG 1239,「分發」、「給予」。
●「跟從」:SG 190,「追隨作門徒」。
●「就甚憂愁」:SG 4036,「極其難過」、「極度悲傷」。
●「很」富足:SG 4970,「極端地」、「非常」。
◎「很富足」:「很富足」是形容這人非常的富有。
◎顯然這人希望同時享有永生和財富,而他追求永生的意圖,可能也在
於享受永恆的財富,因此耶穌這一個要求就顯出這人內在真正的情況
。 18:22 強調這是「對你而言」的要求,是官員人生的弱點,財富阻
擋他對上帝的忠誠。
◎對比於 19:1-9 的稅吏撒該,耶穌並沒有要求撒該要放棄財產,但撒該
自願放棄,這個官員卻在耶穌的要求下顯出他生命的問題。
(五)耶穌說明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相當困難,但上帝還是可以解決這困難。
18:24-27
●「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是當時流行的口語,表示「不可能的事」,
駱駝是當時常見的動物中,最大的一種。當時拉
比們常常用「大象穿過針眼」來形容「不可能的
事」。
◎當時的人認為「富有」是上帝的恩典,讓人更有能力行善、遵守律法,
比起窮人更容易進天國。因此如果有錢人都不能進天國,窮人那有機會
呢?
◎ 18:27 中耶穌肯定能夠讓人克服種種的障礙進入天國,的確是上帝(
聖靈)才能完成的工作。
(六)耶穌回答彼得的詢問,說明人為上帝撇下財物與人際關係,將要在今世
得到多倍的回報,並得到永生。 18:28-30
●「百倍」:SG 4179,「許多倍」。 太 19:29 路 18:30 ,
可 10:30 與 太 19:29 另一抄本作「百倍SG 1542」。
◎這裡「百倍」應該是指「關係」上的「許多倍」。而非指實質上的獲得
更多的財富與親情。基督徒雖然可能為信仰犧牲親情,卻獲得更多弟兄
姊妹之情。失去土地或房屋,但卻如同擁有更多的房屋和土地(因為許
多人願意與自己分享他們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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