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4章25節 到 14章3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作門徒的代價  14:25-35 
    (一)許多人跟耶穌同行,耶穌轉過身來教訓他們。  14:25 
          ●「極多的人」:SG 3793+SG 4183,「大量的群眾」。
          
    (二)必須愛耶穌勝過親情和自己的生命才能當耶穌的門徒。 14:26 
          ●「愛我勝過愛」:SG 3404,「痛恨」、「憎惡」。不過這是一個慣用
                            語,「愛A....恨惡B」的意思就是「愛A勝過B」。
          ◎舊約和猶太傳統教人要孝敬父母 出 20:12  申 5:16 、只能拜獨一真神
            ,此處耶穌要門徒愛祂過於愛父母,就是將祂與上帝的地位相提並論。
          ◎在猶太傳統中,外邦人皈依猶太教時,須要離開他的父母、妻子、兒女
            、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過往,此處耶穌的呼召等於轉換信仰,要改
            變自己的思想行為,跟隨救世主。
          
    (三)作耶穌的門徒應該願意隨時準備犧牲生命。 14:27 
          ◎「背自己的十字架」,在當時聽眾的耳中,意義就是「準備去被釘十字
            架」,因此「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的基本意義就是隨時準備犧牲
            生命去面對最嚴苛的刑罰。
            
    (四)要清楚計算代價才決定要不要跟隨耶穌。  14:28-32 
          ●一座「樓」:SG 4444,「塔」、「塔型建築」。
          ●安了「地基」:SG 2310,「基石」、「根基」。
          ●「笑話」他:SG 1702,「戲弄」、「嘲弄」。
          ●「這個人」:「這個傢伙」的意思。
          ●坐下「酌量」:SG 1011,「仔細考量」。
          ●「去敵」:SG 5221,「對抗」、「遭逢」。
          ◎不管是蓋房子、打仗,都應該要慎重計算代價,才不會被人取笑或遭致
            嚴重的後果。而選定一個信仰作為自己生命的目標與價值觀的標準,自
            然也不應該輕率,應該慎重考慮後才做決定。
            
    (五)人要把耶穌當成最高優先才能作耶穌的門徒。  14:33 
          ●「撇下」:SG 657,「拋棄」、「放棄」。
          
    (六)形式上相似而實質上沒有內涵的基督徒是沒有作用的,最終會被拋棄。
           14:34-35 
          ●「是好的」:SG 2570,「好的」、「有用處的」。
          ●「失了味」:SG 3471,「成為愚笨」、「使之無味」。
          ●「叫它再鹹」:SG 741,「調味」、「使....鹹」。
          ●「糞裡」:SG 2874,指「垃圾堆」或「糞堆」。
          ●都不「合式」:SG 2111,「適合的」、「有用的」。
          ◎當時使用的鹽是含有多量雜質的鹽,當整塊鹽中的鹽份用完只剩雜質時
            便淡而無味,只好扔掉了。這種失去鹽分的雜質,看起來可能和原先的
            鹽塊外表相似,然而內在的本質卻不是鹽。
          ◎耶穌從來沒有降低標準來欺哄人跟隨他,反而要所有要跟隨他的人要思
            考並慎重計算代價才決定。另外形式上是耶穌的門徒並沒有意義,不過
            是有如「失了味的鹽」而已,有沒有真實的內涵(鹽分)才是更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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