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痲瘋病的潔淨之例 13:1-14:32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
然也包括今日醫學上的痲瘋病。。事實上當時代的人視這些皮膚
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這個字在此段出現29次,在聖經的
其他地方只另外出現6次。
◎這類的皮膚病大約西元前兩千年就被埃及、巴勒斯坦附近的人所
熟知,埃及甚至有一具木乃伊就患有痲瘋病。
◎ 利 13 與 利 14 所講的「大麻瘋病」可指不同種類的嚴重皮膚
病,也指衣服和房屋因濕熱而發的黴爛(
利 13:47-58 14:33-53 )。
◎雖然經文常常形容長大痲瘋者為禮儀上的不潔,而不是有罪,但
大痲瘋常被神當作「擊打」的工具,也被視為羞恥和禁忌,極可
能是罪的明證( 王下 5:27 代下 26:19 )。
1.病例之一 13:1-8
●「肉皮」:「身體的皮膚」。
●「癤子」:SH 7613,「腫塊」。
●長了「癬」:SH 5597,「疹子」或「疥瘡」。
●「火斑」:SH 934,「皮膚上的發亮斑塊」。
●「關鎖」:字義是「關閉」、「監禁」。
●災病「發暗」:SH 3544,「黯淡, 暗色, 模糊」。應該是「
變淡」、「消退」的意思。
●「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原文是「而且『災病處』沒有在皮
上發散」。
● 13:6 原來是「癬」:SH 4556,「疹子」、「疥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