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潔淨的處理方式 11:1-15:33
(一)飲食與生物屍體之潔淨的條例 11:1-47
○ 申 14:3-20
◎ 11:1 說明這是上帝同時對摩西與亞倫一起說話。利未記中只有
11:1 13:1 14:33 15:1 這四次是同時對摩西與亞倫說話,其他
主要都是對摩西說話。
◎許多人推測為何要區分潔淨與不潔淨生物的理由,有衛生、宗教
等等。一般認為「衛生」應該是比較主要的理由。那些不能吃的
動物似乎都有比較高的衛生風險。
◎當然這些飲食條例在新約中已經被當成是次要的事情,但是在這
個剛剛出埃及的民族身上,初期的嚴格限制還是對這個民族「分
別為聖」相當有幫助的。
1.走獸類的飲食潔淨條例 11:1-8
◎潔淨與不潔淨之食物的區分,可追溯到挪亞的時代 創 7:2 。
至於挪亞時代怎樣分別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則無法確定。
●「可吃的」:原文是「可吃的生物(SH 2416)」。
●「凡蹄分兩瓣」:原文是「凡分蹄,就是蹄有裂開」。
◎簡單地說:凡是蹄完全分開的反芻動物都可以吃,其它的都不
潔淨,不可吃。 11:4-7 舉例說明哪些是不潔淨的走獸。
●「倒嚼」:SH 1625,「反芻之食物」。
◎駱駝因為沒有完全分蹄(腳底部有肉墊),就不可吃。
●「沙番」:字義是「石獾」。一般認為就是今天的蹄兔。蹄兔
和兔子一般大小,與土撥鼠十分相似,尾小耳短,
毛呈棕黃色,足有軟掌,便於在岩石間跳躍行走。
◎沙番與兔子,都不是反芻動物,吃下東西不再反於口中倒嚼再
咽下去。但是它們咬嚼食物的嘴部動作類似反芻,因此說它們
為「倒嚼」。聖經的文體不是嚴格的科學論文,而是簡單實用
的一般性文章,符合當時民眾的知識與判斷能力。
◎豬這種生物西元前2500年以前就已經被美索不達米亞人飼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