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章14節 到 1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4.獻鳥為燔祭 1:14-17 ●「揪」下頭來:字義是「擰下」、「扯下」,該字僅出現在 利 1:15 5:8 。 ●「嗉子」:SH 4760,「嗉囊(砂囊)」、「消化道」。 ●「髒物」:SH 5133,此字原意不明,Targum說這是「髒物」, 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都作「羽毛」、「翎毛」。 ◎雖然當中談論許多獻祭的細節只能經手祭司,可是所有以色列 人都必須瞭解關於獻祭的事情。 ◎鳥為祭物時,並不限制公母,可能公母鳥的區分不易,經濟效 益也沒有那麼大的差異。 ◎後來為了獻祭的緣故,某些以色列人的確是有「豢養鴿子」的 習慣。 ◎與牛羊為祭物相比,祭司要負擔鳥的宰殺、清潔與分切的工作 。理由可能是鳥的體積較小,比較難以處理得當。 ◎以鳥當祭物是為了照顧貧窮的人。他們雖然可能擁有牲畜,但無 力獻作祭物。他們不但可用鳥來代替,且不限公鳥,也沒有規 定必須無殘疾。從中可以看出神的慈愛和憐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