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瑣法的發言 11:1-11:20
◎約伯三友的言論,不一定針對約伯的言論一一回應,但瑣法比較是
辯論型的發言,針對約伯的言論回應。
1.瑣法指責約伯言論誇大,無視於神的超越,挑戰上帝的言論,必然
歸於空虛無益。 11:1-12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瑣法認為多言已經是犯罪的行為
了。當然這樣說不免武斷,但聖
經中的確多處警戒人不要多言。
箴 10:19 傳 5:2
●「戲笑」:「嘲笑」、「嘲弄」。
●「道理」:「教導」、「立論」、「教訓」。
●「純全」:「純粹」、「純淨」、「無瑕疵」。
●「惟願」:這在 6:2 中是約伯的口吻。
●「諸般的智識」:原文是「雙倍的智慧」。
●「野驢的駒子」:指「只有野性、沒有頭腦的人」、「又笨又頑固
」,正好也回應 6:5 約伯用來指自己的比喻。
◎其實 11:7-10 說的相當正確,約伯其實無法完全了解全能者。這
跟約伯記最後,上帝的立論相近。不過 11:6,11-12 暗示約伯可
能犯罪而不自知, 11:13-20 又要約伯悔改,很明顯的就是認為約
伯的苦難是根源於犯罪。瑣法認為約伯不能完全了解神,自己卻又
認定自己能掌握神的做為,這真是一個矛盾的地方。 11:6
◎ 11:6 似乎認為約伯受的苦還不夠重,不過這已經是撒但的「全力
施為」了,所以看起來瑣法自認為站在真理這邊時,未免失於太過
殘忍,無法體會、體諒約伯受的痛苦。瑣法的意見似乎也跟許多知
識份子的見解類似,就是把神的能力想像成人的能力作無限的擴大
,以致於認為神可以讓人「無限的痛苦」。這樣的觀念就會導致「
神能不能造出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這種自我矛盾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