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耶路撒冷將再與上帝建立如同婚姻的關係,耶路撒冷成為上帝眷顧、保護
的城。 62:1-12
1.耶路撒冷不再被拋棄如棄婦 62:1-5
◎「我」因錫安:可能是「先知」或「上帝」發言。
●「息聲」:「平靜」、「安靜」。
●「光輝」:原文是「光亮」(「nogahh」SH 5051),字根是「照耀」
「nagahh」SH 5050) 。
●「救恩」:「拯救」、「解救」、「救贖」。
●「明燈」:「火把」、「火炬」。
●「發亮」:「燃燒」。
●「新名」:應該就是下文 62:4 「我所喜悅的」(音譯「協西巴」)這
個名字,或是 62:12 「被眷顧、不撇棄的城」。
●「公義、榮耀」:原文都是第二人稱陰性單數,指的是耶路撒冷的
的公義、榮耀,而非上帝的公義、榮耀。 62:2
●「華冠」:「榮耀的冠冕」、「榮美的王冠」。
●「冕旒」:原文是「王室的頭巾」、「皇家的頭飾」。
●「撇棄的」:「遺棄」的被動分詞陰性單數,可以翻譯為「棄婦」。
●「我所喜悅的」:「我的喜悅在她身上」,希西家王的皇后,瑪拿西
王的母親「協西巴」也是這個意義 王下 21:1 。
●「有夫之婦」:原文時態是被動分詞陰性單數,意義是「有歸屬的女
人」、「有丈夫的女人」。與下面的「必歸他」是同
一個字。
●照樣「喜悅你」:「以妳為樂」。
●「照樣喜悅你」:原文是「對妳展現喜悅」。
◎這裡以新郎對新婦的那種歡喜愛慕,表現耶和華對以色列的關愛。我
們想過神對祂的百姓充滿喜悅、充滿感情,比夫妻、情人之間的愛更
深厚嗎?還是我們認為祂遙不可及,與我們沒有關係?
◎這一段形容上帝要重新如同丈夫娶妻子一般,與以色列人建立關係。
以色列人也像女人結婚一樣,透過婚姻獲得安全與供應的保證。
◎一則盼望神一切的應許,都能在這座屬神之城中得到應驗,就是盼望
這城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她的救恩如明燈發亮。這樣的結果,可能達
成一個附加的效果,就是列國得見耶和華的公義與能力。
◎我們曾經質疑良善的神,為何對世界的災難、殘酷與不義展現沉默嗎
?或是我們曾經問神為何祂不立即解救我們脫離困難的生活處境、或
悲哀低潮的心境嗎?對這些事情或許我們無法一一解答,但聖經告訴
我們祂不是無動於衷,而是祂會採取行動、也關心祂的百姓。要是
連「救恩」這麼大的計畫祂都早已預備了,我們的日常生活祂難道
不看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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