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督照麥基洗德的體系作祭司 7:1-28
(一)麥基洗德的獨特與偉大 7:1-10
1.麥基洗德在舊約聖經記載中可以看出的特質包括: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長遠為祭司的
、為亞伯拉罕祝福、接受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禮物、與神的兒子相似。 7:1-3
◎麥基洗德的事蹟在舊約聖經中記載於 創 14:18-20 , 詩 110:4 也提及此人。
●「麥基洗德」:SG 3198,「公義之王」,希伯來文SH 4442,意義是「我的王是公義
」。
●「撒冷」:SG 4532,「平安」之意,應該就是「耶路撒冷」的古名。
●「至高」神:SG 5310,「最高的」。
●至高神的「祭司」:SG 2409,此處用的是「祭司」,不是「祭司長SG 749」,顯示
作者精確的使用舊約經文。
●「長遠為祭司」:原文在 7:3 ,直譯是「他停留(在)祭司(的身分)直到持續不斷」。
自然,此處也表示聖經沒有記載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任中斷。
●「殺敗」諸王:SG 2871,「切下來」、「屠宰」,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取」十分之一:SG 3307,「分開」、「分配」。
●「翻出來」:SG 2059,「解釋」、「詮釋」,在此應該是比較廣義的用法,亦即麥基
洗德這個名字讓大家聯想到「公義的王」。
●「又名」撒冷王:SG 2532,「也」。
●「無父」:SG 540,「在家族譜系中無其父的資料記載」,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無母」:SG 282,「沒有母親」,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無族譜」:SG 35,「無族譜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無生之始」:SG 3383+SG 746+SG 2250,「沒有日子之開始」。
●「無命之終」:SG 3383+SG 2222+SG 5056+SG 2192,「也沒有生命的結束」。
◎「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應該是指舊約聖經中沒有記載麥基洗
德這方面的資料,亦即在舊約聖經眼中,麥基洗德並沒有一般祭司體制的詳細家譜與生
死記載,正如同基督的特性一樣。並非麥基洗德本身有這些特性,而是在舊約聖經記載
角度中、麥基洗德是這樣的人物。
●「相似」:SG 871,「使相像」,原文型態為被動語態,可能有「被....使之與....
相似」。亦即可能可以解釋成「在上帝的主宰下,聖經的記錄將麥基洗德描
寫成與神的兒子相似」。此字在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由於死海古卷、裴羅等作品都對麥基洗德有記載和詮釋,因此有許多人認為作者描述麥
基洗德與這些思想有關。不過由於作者對麥基洗德的看法與其他作品有相當的差異,引
用的聖經也不同,所以作者引用麥基洗德可能與外來的因素無關。
◎作者的思路是先由 詩110:4 開始,認定基督是麥基洗德一樣的祭司,然後回到 創14
的記載來詮釋作者由 詩 110 所獲得的思想。因此「麥基洗德」這人物被特別提出來討
論,主要是為了表達基督的超越性,而不是單單為了麥基洗德這個體本身。這是我們解
釋時必須注意的。也可以說 詩 110:4 是 來 7 思想的真正基礎。
◎麥基洗德的雙重稱號「公義王」、「平安王」正顯示了 賽 9:6,7 亞 9:9,10 的思想。
◎這一段所描寫的,不是歷史上的麥基洗德與基督的比較,而是聖經記載中的麥基洗德與
基督作為永恆神子性質的比較。
2.讀者應該注意到亞伯拉罕把擄獲的上等物品之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那表示麥基洗德是何
等的尊貴。因為祭司才有權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而麥基洗德不但向亞伯拉罕取十分之一,
並且為亞伯拉罕祝福,這舉動更顯示他是比亞伯拉罕尊貴。 7:4-7
●你們「想一想」:SG 2334,「你們看」、「你們觀察」。
●「先祖」:SG 3966,原文是「族長」。
●「所擄來上等之物」:SG 205,「戰利品」,原文直譯是「一堆頂部」。古希臘人在
打勝仗後,把戰利品集成一堆,並將其「頂部」(亦即是指最好
的部份)獻給他們的神明。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何等尊貴」:SG 4080,字義是「何等...大」,引伸為「多麼偉大」。新約聖經中
僅出現於 加 6:11 來 7:4 。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直譯是「那些由利未子孫中領受祭司職責的」、「出於
利未的子孫接受祭司職分的人」。
●「照例」:SG 2596+SG 3588+SG 3551,「按照律法」。
●「領」命:SG 2192,「擁有」、「有」。
●「命」:SG 1785,指「個別的律例」。「例」或「律法」即是「命」或「命令」的總
和。
●「領命」:SG 2192+SG 178,「有命令」、「奉命」。
●「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原文中並沒有此句。
●亞伯拉罕「身」中:SG 3751,「腰部」、「生殖器」。
● 7:5 直譯為:「那些領受祭司職分的利未子孫,奉命按照律法向人民,就是自己的弟
兄,收取十分之一;雖然他們都是出於亞伯拉罕生殖器的。」
●「獨有....」:SG 1161,「可是....」、「但是....」。
●「不與他們同譜」:SG 3361+SG 1075,「無法追溯祖先」,是指「不屬於利未支派」
而非「與猶太人沒有血統關係」,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蒙應許的」:SG 3588+SG 2192+SG 3588+SG 1860,「那些應許的擁有者」。
●「位分大的」:SG 2909,「更好的」、「更高階層的」。
●「位分小的」:SG 1640,「較少的」、「較低的」、「較年輕的」。
●「這是駁不倒的理」:直譯是「與任何爭論無關」,意思就是「無可爭論」。
◎作者在 7:4 中雖沒有明說,但由 7:7 可以看出作者應該是認為收納十分之一的人較獻
上十分之一的人為大。
◎ 7:5 的意義是利未祭司能夠向百姓收取十分之一(這裡作者省略了一些細節),不是
因為天生的優越,而是因為律法的規定。而麥基洗德的情況卻不然。
◎擁有上帝應許讓萬國透過他得福的亞伯拉罕,照理說是不須要被祝福的,然而麥基洗德
還是祝福亞伯拉罕了。這說明了麥基洗德的地位高超。
◎這一段經文透過「收十一奉獻」、「祝福」來表達麥基洗德是超越亞伯拉罕的。
3.而一般的祭司都是一定會死的人,而麥基洗德在聖經的角度看來是永恆不死的。而且利未
支派的祭司也透過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更顯明麥基洗德是超越現在的祭司
。 7:8-10
●「有為他作見證的」:SG 3140,「成為證人」,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指「聖經
的記載」。意義是說「因為聖經沒有說到麥基洗德死亡,所以默
認他是活著的」。
●「可說」:SG 5613+SG 2031,「可以說」、「正確地說來」,聖經經僅出現於此。
●「已經在」:SG 1510,「在」,原文時態是「不完成式」,「還在」的意思。
◎律法下的祭司,頂多只能工作二十五年(由二十五歲到五十歲)。
◎這一段說明了麥基洗德在聖經記載中是「沒有提到死亡」的,因此比利未祭司們超越。
而且利未祭司們也可以說透過亞伯拉罕繳納了十分之一的奉獻給麥基洗德,在這方面麥
基洗德也比利未祭司們超越。這樣的解釋法,也是作者表達自己思想的一種方式(夫子
式解經),而不當把這種解釋法當成是該段聖經的正確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