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色列人行經曠野抵達西奈山 15:22-18:27
(一)苦水與以琳 15:22-27
1.以色列人走到書珥的曠野,找不到水,到了瑪拉,有水卻不能喝。
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 15:22-24
●「領」:SH 5265,原意「拉出」。
●「書珥」:字義是「牆」。
◎ 15:22 提到他們一連走了三天卻找不到水喝,而且是在曠野中缺
水,的確是很嚴重的問題,也難怪他們會發怨言。
◎舊約中以色列民發怨言在出埃及記及民數記中隨處可見:
出 14:10-12 15:22-24 16:2-3 17:1-3
民 11:4-5 14:2-3 16:13 20:2-5 21:4-5
●「瑪拉」:字義是「苦味」。一般認為是哈瓦拉泉(Ain Hawarah
)或雅翁莫沙泉 (Ayun Musa)。
2.摩西呼求上帝,上帝指示丟樹在水中,改變水質。上帝在瑪拉為
以色列人訂定律例、典章,以色列人下一站到達以琳。 15:25-27
●「摩西呼求」:馬所拉版希伯來文是「他呼求」。但是七十士譯
本,撒馬利亞五經,武加大譯本都有「摩西」。
●「耶和華在那裡為他們....」:原文為「祂在那裡為他們....」。
●「律例」:指SH 2706「要求」、「義務」。
●「典章」:指SH 4941「上帝神聖的審判」。
●「試驗」:「測驗」、「檢驗」。
◎值得一提的是 15:25 指出這些律例典章誡命是和水一起賜予的,
表示水和規則都是生存的必需物,就此帶出社群制度的特質。
◎「加與埃及人的疾病」:指的可能是十災中的「瘡災」 9:9 或
第一災「水變成血(有水不能喝)」
7:19 。
●耶和華是「醫治」:SH 7495。這裡是指把苦水變為甜水的事。
在 王下 2:21-22 以及 結 47:8 都是用
同樣的字,也是指水變甜。但是在舊約,這
個字通常是用來指醫治病人身體上的疾病,
或靈性上的疾病,例如: 創 20:17 ,
撒上 6:3 , 代下 7:14 , 詩 103:3 ,
詩 147:3 , 賽 53:5 ,
耶 3:22 6:14 30:17 。 何 6:1 則是作「
赦免」解。
●「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可譯為「我─耶和華你的醫治者」。
此處比較特別,和舊約一般用語「我─耶和華你的上帝」不同,
因為以色列人對於上帝對埃及降災還印象深刻。
◎ 15:26 上帝應該是用「醫治水源」來當範例( 王下 2:18-22
以利沙進行類似的神蹟就用同一個「醫治」SH 7495來描述水
變成可飲用的過程),告訴以色列人,他是「醫治」的神。
●「以琳」:字義是「棕櫚」。一般認為是瑪拉南面約十五公里
的加蘭德爾河(Wadi Gharandel)。
◎此處詳細記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一方面可能是第
一手資料,另一方面也可能有「十二支派」、「七十人下埃及」
數字遊戲的意味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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