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猶大國民也因為飲酒糊塗,拒絕上帝藉先知傳的話語,以致上帝
審判滅絕他們。 28:7-13
●「東倒西歪」:字義是「徘徊」、「犯罪」。
●「被酒所困」:原文是「被酒所吞噬」。
●「錯解默示」:原文是「搖晃異象」或「偏離異象」。
●「謬行審判」:原文是「審判時搖晃不穩」(隱喻他們胡亂審判)
。
●「各席上」:原文是「整個桌子」,表示「整個猶大國」。
●「無一處乾淨」:原文是「沒有地方」。
◎ 28:7 用許多形容酒醉的詞句來描述酒醉的祭司與先知的行動、傳
講與審判。 28:8 說明猶大國也和以色列國一樣,到處都敗壞了。
●「譏誚先知的」:原文沒有這一詞,不過上下文中看起來有這個意
義。
●「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原文用很簡單的單字組成,意義可能是
當時用來教小孩子識字的簡單教材。
◎ 28:8-10 表示當時的人取笑先知只傳達一些幼稚、簡單的知識,
那種知識根本就人盡皆知,而且也無法適合大人複雜的處境。今日
教會界,不也有這樣的聲音?只傳耶穌釘十字架?豈不是會被人看
成膚淺無知?
●「異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頭」:原文是「嘲弄的嘴唇與別的語
言」,意思就是猶大人被擄就
能學會了。
●「你們要使疲乏人得安息,這樣才得安息,才得舒暢」:直譯是「
這是安息之所,你們要使疲乏的人得安息,這是歇息之處」。
●「以致他們前行仰面跌倒」:原文意義是「目的是讓他們行走,他
們卻後仰跌倒」。
●「陷入網羅」:「掉入陷阱被捕」。
◎ 28:13 說明上帝知道猶大人幼稚,所以用教導小孩的方式不厭其
煩的用簡單的道理讓他們明白,目標是希望他們可以跟著指示往
前走,沒想到猶大人卻故意後仰跌倒,招致滅亡。
○猶大三次被擄:
A.約哈斯(二子)被擄至埃及 王下 23:31-34 代下 36:2-4 606BC
B.約雅敬(以利雅敬,長子)→約雅斤 王下 24:1-20 代下 36:5-10
597BC
C.西底家(瑪探雅,三子) 王下 24:18-25:1-12 代下 36:11-23
586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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