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主日学圣经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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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 新约正典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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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目的:

简单介绍新约正典形成的过程与标准。

▲具体目标:上完本课以后,学生应该能够:

      1. 说出新约正典在何时完成。

      2. 说出新约正典形成的标准,至少一个。

▲本课金句:提摩太后书 3:16-17

 新标点和合本:

  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现代中文译本:

  全部圣经是受上帝灵感而写的,对于教导真理,指责谬误,纠正过错,指示人生正路,都有益处,要使事奉上帝的人得到充分的准备,能做各种善事。

 台语白话字:

  Ki-na ho Siong-te bek-si e keng ia u li-ek ti ka-si, ti tok-chek, ho lang kui- cheng, in-chhoa lang oh gi-li, ho hok-sai Siong-te e lang lian-tat, pian-pian lai kia long- chong e ho su.

 台语汉字:

  见若互上帝默示的经,也有利益伫教示、伫督责、互人归正、引导人学义理,互服事上帝的人练达,便便来行拢总的好事。

▲本课大纲:一、正典的意义

      二、旧约正典的形成

      三、新约正典的形成

      四、构成新约正典的标准

      五、圣经的权威

▲讨论与分享:

  1. 对你而言,信仰的根据是什么?如果你有信仰方面的疑问时,你会从那裏去寻找解答?

  2. 你对圣经正典权威的看法如何?它与教会的权威有何关系?圣经权威究竟是如何确立的?

  3. 圣经与世界上其他的书不一样的地方在那裏?请你指出圣经的一个特性。

▲课程内容

一、正典的意义

  「正典」(canon) 这个名词来自希腊文的konon,原意是「芦苇」,引申为「杖」或「棒」之意(注 1)。由于这些东西可用来作丈量用,所以konon又有「量尺」、「量出来的线」、「用线围起来的栏位」、「栏位内的列表」、「规范」、「标准」等意思(注 2)。后来,随着时间的演变,它逐渐只留下纯粹形式上的「目录」、「一览表」这个意思(注 3)。在教会中从公元第一到第三世纪,「正典」所代表的是基督教信仰里具有规范性的教义及伦理内容;到接近第四世纪时,正典一词就被用来指新旧约目录,一直到现在,正典都是指那已经定稿、不会再增添的圣经(注 4)。这些书卷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信徒信仰与生活的权威(注 5)。

  归纳起来,正典有两个意思(注 6):1. 教会在公众崇拜中使用的书卷的目录;2. 教会承认具有灵感之书卷,可作为信仰与生活之规范的书卷的目录。

  对你而言,信仰的根据是什么?如果你有信仰方面的疑问时,你会从那裏去寻找解答?

二、旧约正典的形成

  旧约各卷书的写成及正典的形成有很长的一段历史,比新约历时更长、过程更为复杂。在此我们无法详细讨论,只能列出一些简单的结论和学者们的讨论,从而引出它与新约正典形成二者间的关系。

  犹太人的经典,也就是基督教所称的旧约,是由三部份组成的:律法书、先知书与圣卷。过去两百多年来,有关旧约如何形成这个议题,学者们逐渐形成一个共识:犹太人由于亡国、被掳而深深感受到有必要维持其上帝子民的认同与身分;于是开始撰写、搜集过去留下来的资料。五经,也就是律法书,是在公元前第五世纪时定稿并获得其正典的权威地位;先知书从公元前第五世纪开始写作,其定稿及获得正典的地位约在公元前第二世纪;至于圣卷,则在公元第一世纪的犹太人的雅麦尼亚(Jamnia)会议得到最后的确认。

  最近,以上的共识又受到一些质疑。首先,雅麦尼亚会议的角色重新得到厘清,它并未剔除什么书卷,而只是针对有些书卷作神学上的讨论。这些书卷既然会被提出来讨论,就表示它们在当时已经具有相当的权威地位了(注 7)。其次,由于当时的书卷是单卷存放,除了五经毫无疑问地是自成一个系统之外,先知书和圣卷不一定要像上面所说的,分开成两大部份来定稿及获得正典地位。卡尔森(Carson)等人的结论是,旧约正典的形成有可能更早,可再往前推至公元前第一世纪(注 8)。

  这样看来,虽然新旧约正典的形成,二者独立完成,互相之间并未受到影响,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当新约在写作、逐渐形成正典的时候,使徒们已经有旧约的正典在手边可供参考了。

三、新约正典的形成

  目前不论是基督教会或天主教会,都承认新约圣经共有27 卷。这 27 卷是如何形成教会所共同接受的正典呢?梁秀德指出,新约正典的形成共经过三个时期(注 9):

 1. 写作期:

  从公元 50-140 年,新约各卷书慢慢写成,在某些特定的教会流传,并且在聚会中诵读。在这段期间,我们看到耶稣的教导(提前 5:18)以及有关耶稣的死(林前 11:26)与复活(徒 10:36-40)的见证,被使徒们引用,都被视为具有重要的权威地位,不亚于旧约圣经。使徒所写的书信,从一开始,也被教会视为是对教义与实际生活教导的权威。彼得就曾经引用保罗所写的书信(彼后 3:15-16)。

  由于这时期,使徒或使徒的门徒们都还活着,这些权威着作之间彼此并不排斥,也未分高下,正典的概念尚未成形。教会开始有「正典」这个概念是在公元第二世纪下半期的事。

 2. 促进期:

  公元 140-200 年,先有马吉安(Marcion, 100-165A.D.)编订一个新约正典目录,他把许多卷与旧约有关联的都排除在外,只剩下去掉头两章的路加福音,以及十封保罗书信:加拉太书、哥林多前后书、罗马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以弗所书(他称之为老底嘉书)、歌罗西书、腓立比书、腓利门书。马吉安明显地排斥旧约(注 10),他这种作法促使教会人士群起反驳。当时的教会领袖认为还有更多卷书也应列入新约正典;因为许多早期教父都引用这些书卷作为辨明信仰的依据。当时又因为有许多异端慢慢兴起,教会开始遭受到迫害,而在时间上离历史上存在的耶稣也愈来愈远,教会愈加感受到有编订正典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好作为信徒信仰生活共同的准则(注 11)。

 3. 完成期:

  从公元 200-400 年,教会对那几卷书应该列入正典逐渐形成共识,而后在老底嘉(363 A.D.)与迦太基(397A.D.)两次会议中作最后确认;前者确认只有新约正典中的书方可在崇拜中宣读(注 12),后者确认新约共有 27 卷。公元 397 年的迦太基会议有奥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A.D.) 的参与,自此之后,新约 27 卷成为正典就很少再有争论。

  在这过程当中,俄利根(Origen, 185-254A.D.)是第一个用「新约」来称呼这些书卷的人,而第一次列出 27 卷目录的是亚他那修(Athanasius, 297-373A.D.),年代在 367 年,他在复活节写给亚历山大教会的书信中提到这 27 卷书。

  值得注意的是,以叙利亚为代表的东方教会,他们现有的正典缺少了彼得后书、约翰贰书、参书、犹大书和启示录 4 卷;而衣索匹亚的教会,他们的正典除了 27 卷外,还多了 8 卷有关教会秩序方面的书卷(注 13)。

四、构成新约正典的标准

  究竟一卷书收录入正典的条件或标准是什么?新约正典的收录通常可以归纳出三个标准(注 14),但这并非表示订定正典时就是根据这些标准,它们只是后来的人思考归纳所得,因此不是绝对,但还是可供我们参考:

  1. 它必须和基本的信仰原则一致:这里所说的信仰原则就是指耶稣基督福音的真道,它与使徒有关,因为它们来自使徒所留下来的传统(注 15)。耶稣基督的福音藉着使徒传扬开来,各地的信徒们从使徒领受真道,因此后来写成的书不能与这些所信仰的真道相违。连保罗自己都说:「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 1:8) 虽然在当时,正统信仰与异端的区分还不是十分清楚,但是许多书卷都已经都提到辨别纯正信仰的重要性(加 1:8-9, 西 2:8, 提前 6:3- 5, 约壹、约贰)。

  2. 它必须具有使徒性(apostolicity):使徒性的意思就是或出于使徒手笔,或与使徒有密切关联。由于使徒亲自跟随过耶稣,他们的教导被初期教会公认为权威,他们的着作自然很容易就被接受。保罗虽然没有在耶稣活着的时候跟随过主耶稣,但是他亲身经历主的显现,又热心传福音,建立教会,因此也被尊为使徒。有些书卷虽然作者不是使徒,但他们与使徒有密切关系,像马可纪录使徒彼得的讲道词,路加则一直追随在保罗身边,因此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被接纳为正典。

  3. 它被教会所接纳和使用:早在正典订定之前,这些书卷已经在地区教会中流传,教会视为有价值、对信徒信仰有助益的,才会在聚会时公开诵读,有疑问的则暂时保留。在正典尚未正式定稿以前,在各个时期各卷书被接纳的程度不同。初代的教会历史学家优西比乌(Eusebius, 260-340A.D.)曾经把当代在各教会流传的经典分为三类(注 16):(1) 被接受与承认的,有四福音书、使徒行传、保罗书信(包括希伯来书共 14 卷)、彼得前书、约翰壹书和启示录;(2) 尚有些争论的,在此他再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较被接受的,有雅各书、彼得后书、犹大书和约翰贰书、参书;第二类是伪造托名的,有保罗行传、黑马牧人书、彼得的启示录、巴拿巴书信、十二使徒遗训,可能启示录也包括在此(注 17);(3) 完全被排斥的,有彼得福音、多马福音、马提亚福音、安得烈行传、约翰行传等。

  归纳以上三点,正典形成的标准好像离不开使徒,但说得更精确些,应该是离不开耶稣基督的福音,因为这正是使徒所传讲信息的中心(注 18)。往后虽然还有许多有价值的着作,但是它们均无法与使徒亲眼见到耶稣所留下来的信息与着作相比。就这一点来说,正典是关闭的,它并未对往后的着作开放。

  自从公元 397 年迦太基会议之后,新约 27 卷就定案。没有列在正典里的,通称为旁经。新约的旁经可分为福音书、行传、书信、启示文学四类(注 19):(1) 福音书部份有雅各原始福音、伪马太福音、多马福音、希伯来福音、彼得福音、尼哥底母福音(注 20)等;这些都在描述耶稣的诞生、童年、他的死与复活,对于神迹奇事特别夸大,不以其为上帝奇妙的大能,而视之为幻术。(2) 行传部份有保罗行传、约翰行传、安得烈行传、彼得行传、多马行传等;这些多半是在尊崇使徒个人,又为了神迹而描写神迹。(3) 书信部份有使徒们的书信、基督和亚布加耳的书信、保罗和辛尼加的书信等。(4) 启示文学方面的作品有彼得启示书、保罗启示书等。这些旁经的价值不能与正典相比,只能作为参考。

五、圣经的权威

  或许有人以为,教会似乎花费相当长久的时间来承认正典的权威,好像教会的权威高过正典。事实上,罗马天主教就认为纯正的信仰是委托给教会保管的,教会建立了正典。但是基督教认为,并不是教会选择正典;而是这些正典的权威已经因为上帝的启示而自己显明出来,教会只是「承认」它而已,而不是像天主教所说的「建立」了它;教会长时期以来所讨论、所需要决定的只是如何确定最终的正典目录而已(注21)。

  你对圣经正典权威的看法如何?它与教会的权威有何关系?圣经权威究竟是如何确立的?

  圣经与世界上其他的书不一样的地方在那裏?请你指出圣经的一个特性。

  加尔文对圣经的权威有一个很精辟的见解,他从圣经中看到上帝的圣灵和上帝的话经常一同做工,因此,圣经的权威是建立在圣灵内在的见证,就是圣灵运行在人心里的见证(注 22)。关于上帝的话和圣灵的工作,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1) 所有对上帝话的理解,一定要透过圣灵的感动;(2) 所有对圣灵的体验,都必须通过上帝的话的检验,换句话说,一定会与上帝的话相符合。这就让我们看到,上帝的话与圣灵的互动非常密切,可以说是相互连结(注 23)。因此,当我们在读圣经时,必须寻求圣灵的感动和指引;而当我们在寻求圣灵时,也需要从圣经―上帝的话里去寻求印证,两者都不可偏废。

▲附注:

  1. 滕慕理,《新约综览》, (香港:宣道出版社, 1991), p. 323.

  2. J.N. Birdsall, "Can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vol.1, (Wheat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0), p.240.

  3.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487.

  4. 同上,p.487.

  5. 麦资基,《新约导论》, 苏蕙卿译, (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1976), p.313.

  6. J.N. Birdsall, "Can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vol.1, (Wheat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0), p.240.

  7.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488.

  8. 旧约的定稿到成为正典,学者们的主张从公元前第五世纪到公元第二世纪都有。D.A.Carson, D.J. Moo, L.Morris 认为比较合理的是公元前第一世纪就已经定稿成为正典了。看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490.

  9. 梁秀德,《新约圣经概论》, 陈主显译, (台南:人光出版社, 1989), pp.33-45.

  10. 马吉安受到二元论的影响,对于旧约的上帝非常排斥。他认为旧约的上帝是一个公义的、残酷的上帝,新约耶稣所启示的上帝是一个仁慈的上帝,比旧约的上帝更高一等。马吉安在公元 150 年与罗马教会正式决裂,被判为异端。见 J.N. Birdsall, "Can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vol.1, (Wheat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0), p.242.

  11.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494

  12. 滕慕理指出,在老底嘉会议中虽然也有列出正典书目,但其真实性被质疑,不能视为此会议实际的决议。详见滕慕理,《新约综览》, (香港:宣道出版社, 1991), p. 329.

  13.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 493

  14. 同上,pp. 494-495.

  15. H.C.Kee, Understanding the New Testament,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83), p. 379.

  16.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p. 492-493.

  17. 优西比乌将启示录同时归在两个地方,因为有些人主张启示录应可被接受,有些人主张尚有争论。详见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 493. 与 J. N. Birdsall, "Can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vol.1, (Wheat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0), p.243.

  18.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p. 495-496.

  19. 海尔逊,《新约导论》, 李本实译, (斗六:浸宣出版社, 1981), pp.120-131.

  20. 尼哥底母是夜间来请教耶稣问的一个法利赛人(约 3:1-15),和合本圣经译为尼哥底母,新标点和合本译为尼哥德慕。

  21. D.A.Carson, D.J. Moo, L.Morr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p. 498

  22. 林鸿信,《加尔文神学》(台北:礼记出版社, 1994), pp .68-69.

  23. 同上, p. 70.

▲背金句:提摩太后书 3:16-17

▲作业:

  1. 请温习本学期所有的金句。

  2. 请预习第十三课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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