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主日学圣经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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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约翰壹书: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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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目的:

探讨约翰壹书的写作背景与信息。

▲具体目标:上完本课以后,学生应该能够:

      1. 说出约翰壹书的特色,至少一个。

      2. 说出约翰壹书的主要信息,至少一个。

▲本课金句:约翰壹书 3:23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现代中文译本:

  他的命令就是:我们必须信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的名,而且照基督的命令彼此相爱。

 台语白话字:

  Ia I e beng-leng si an-ni, chiu-si lan sin I e Kia Ia-so Ki-tok e mia, koh tai-ke sa-thia, chiau I so ho lan e beng-leng.

 台语汉字:

  也伊的命令是按呢就是咱信伊的子耶稣基督的名,阁大家相疼照伊所互咱的命令。

▲本课大纲:一、约翰壹书的背景与特色

      二、生命之道

       1. 认识上帝

       2. 认识耶稣

       3. 认识圣灵

      三、彼此相爱

      四、辨别诸灵

      五、至于死和不至于死的罪

▲相关经文:约翰壹书 1-5 章

▲讨论与分享:

  1. 目前我们社会所流行的思想是什么?这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有何冲击和影响?基督徒当如何因应?

  2. 你对上帝的认识与体验如何?约翰壹书所提到的各点,那一点对你最有意义?为什么?请分享。

  3. 如果没有耶稣基督,你的人生会变成怎样?你体会到耶稣基督就是你的生命吗?

  4. 你有这样的体会,在疑虑不安时得到圣灵的安慰吗?或者不知如何前行,而得到圣灵的指引?请分享。

  5. 在遵守「彼此相爱」这个教训时,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会遇见什么样的困难?如何克服?

  6. 你有辨别诸灵的经验吗?你所根据的标准是什么?对于讲员或教师所讲的信息,你会不会也持分辨的态度?这会不会影响我们领受上帝的话?如何才能辨别而又领受从上帝来的信息?

▲课程内容

一、约翰壹书的背景与特色

  1. 约翰壹书的写作背景

  约翰壹书一般咸认是使徒约翰晚年在以弗所写给亚细亚一带教会的书信(注 1)。根据早期教父的传统,使徒约翰在罗马皇帝多米田(Domitian, 或译豆米仙, 81-96 A.D.)死后被释放,他来到以弗所教会,在那里写了约翰福音和约翰壹书。当时约为第一世纪末,耶稣的十二门徒仅剩约翰一人,他回想过去与主耶稣基督生活、相交种种,又知道自己在世的时日不多,就对他所爱的教会提出殷殷劝勉。

  你记得使徒约翰的事迹吗?请分享一、二。使徒约翰是伯赛大人(约 1:44, 可 1:19),父亲西庇太是渔夫,母亲撒罗米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是姊妹,常供给耶稣和门徒旅行传道所需(路 8:3);耶稣死的时候,她和几个妇女在十字架下观看,并在第三天清晨一起前往要膏耶稣(可 15:40-41、16:1)(注 2)。

  约翰和哥哥雅各,他们俩人的绰号是「雷子」(可 3:17),可以想见,他们的脾气并不好。有一次,耶稣来到撒马利亚村庄,那里的人不接待耶稣,他们就要求耶稣准许,让他们吩咐火从天而降来烧灭撒马利亚人,耶稣不许(路 9:51-56)。雅各、约翰与彼得三个人同为耶稣最亲近的门徒,他们都慢慢地为主耶稣所改变。约翰福音所记载耶稣所爱的门徒最有可能就是使徒约翰(约 13:23、19:26、20:2、21:7),耶稣临死之前,甚至把母亲马利亚托付给约翰来照顾(约 19:26-27),可见他是一个相当贴心的门徒。

  约翰壹书的对象,不像彼得前书所面临的是外在逼迫,讨论的重点就在试炼中的喜乐;约翰壹书所面临的是内在的危机,也就是异端思想的入侵。异端并非外来的逼迫,而是从内部产生的,所以更难处理。公元第二世纪时,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注3)在希腊各地非常流行,但它并没有统一的教训,也没有什么正典可作遵循,其主张随着各个诺斯底主义者而有所差异(注 4),归纳起来其最基本的主张有二:

  (1) 宇宙二元论:主张灵界是善的,所创造出来的物质是邪恶的,二者相互对抗、完全不相混淆。上帝住在遥不可即的灵界中,与这物质世界无关。旧约中的耶和华既是创造世界万物的,他就是次等的神。

  (2) 知识是救赎的途径:人必须靠知识与智慧,才能将灵魂从肉体的桎梏中释放出来。这个知识包括我是谁,我从那裏来,将来往那裏去等等,而此等知识之获得必须靠一个救赎者。虽然有些诺斯底主义者主张这个救赎者就是耶稣,但此救赎者的功能不像基督教会所主张的,耶稣藉着死与复活,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而比较像存在主义式的自我了解(注 5)。

  根据这样的思想所带出来的伦理影响有四方面:(1) 肉体是邪恶的,所以要禁欲。(2) 肉体既然无用,我们可以漠视它,或放纵它。此第二个见解虽然与第一个相反,但它也是从诺斯底主义发展而来,可以说是诺斯底主义的另一支。(3) 自认为属灵,以为灵魂既已脱离肉体辖制,不受肉体侵害,就以自己为无罪。(4) 区分有知识、已经得释放的属灵人和未获此能力的人,而且前者轻看后者。

  这种思想除了可能在道德上容易导致放纵以外,在理论上亦无法接受「耶稣基督道成肉身」这件事,因为按照诺斯底主义者的讲法,肉身属于物质,是邪恶的,基督就不可能取肉身而存在。从这种想法导出两种反对道成肉身的基督论异端:(1) 幻影说(Docetism):希腊文幻影动词的意思是「看来如此」。幻影说主张,基督只是像有肉体存在,却无真正的肉身、血液、物质或身躯,耶稣的肉体只是无实体的幻像。(2)色林妥主义(Cerinthianism):它主张耶稣只是一个人,只有当他受洗时,基督的灵才临到他;而当他上十字架时,这灵又离开他。如此,神性的基督并未受苦,他只是纯粹属灵的存在。

  事实上,耶稣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他是完全的神,道成肉身成完全的人。任何否定耶稣基督神性或人性的主张,都是异端。约翰壹书就是要来对付这样的异端。曾有学者以为既然约翰壹书要对付的是第二世纪的诺斯底主义思想,它就不可能由使徒约翰在第一世纪末执笔。事实上,思想潮流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诺斯底主义的思想在第一世纪尾声,已经开始蕴酿;使徒警觉到它的危害与影响,早早提出辩驳,是十分有可能的。

  目前我们社会所流行的思想是什么?这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有何冲击和影响?基督徒当如何因应?

  2.约翰壹书的特色

  约翰壹书虽然不长,只有五章,但它所蕴含的真理非常丰富。它不像保罗书信、雅各书信或彼得书信,因为它没有书信开头的问安或结尾的请安,也不重视教理的论证,而只是平铺直述地谈到他的见证和论点。其如良牧般出于真爱的热诚,字里行间处处可以感受得到。

  约翰壹书的内容诸多重复,像论到光(1:5,7、2:9-11),论遵守诫命(2:3-5、3:11,23、4:21、5:2-3),论住在主里面(2:5-6, 24,27、3:6,24、4:13-16),论彼此相爱(2:7-10、3:11-24、4:7-21、5:1-2),论到敌基督(2:18-29、4:1-6),论认罪与犯罪(1:8-10、2:1-2、3:4-12、5:16-18),论胜过世界(2:15-17、4:4-6、5:4-5,18),都是一再反覆陈述。想一想使徒约翰的年纪,就不会惊讶他为何会如此反覆叮咛,而如此不断重复更是要提醒我们看到它的重要性。

  此外,约翰壹书用到许多对比,像光明与黑暗,爱与恨,行义与犯罪,基督与敌基督,爱父与爱世界,上帝的儿女与魔鬼的儿女,至于死的罪与不至于死的罪等等。

  3.约翰壹书和约翰福音的关系

  学者很早就注意到约翰壹书的字汇、思想、风格和约翰福音颇类似,此二卷书被认为同为使徒约翰所作。当然,它们的强调点各有不同:约翰福音是要叫人得永生(约3:16、20:31),本书是要叫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 5:13);约翰福音证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本书则反驳那不认耶稣基督为上帝儿子者的错误;约翰福音是要领人进入上帝的家,本书则教导人在上帝家中如何跟上帝相交并与信徒团契交通。

二、生命之道

  约翰壹书一开始就提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是他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他所要见证的有三方面:

 1. 认识上帝

  (1) 上帝是天父(约壹 1:2、2:1,13,22、3:1-2、4:14)。称上帝为父是从耶稣开始的,这是非常亲密的关系,以后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上帝而生(约壹 5:1),都是上帝的儿女(约 1:12)。他是天父,我们是蒙慈爱的儿女,多么宝贵的关系!

  (2) 上帝就是光,他在光明中,在他毫无黑暗(约壹 1:5, 7)。感谢主,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约壹 2:8);当我们看见世界黑暗的一面时,不要灰心,因为上帝就是光,他就要临到。

  (3) 上帝是信实的、公义的,只要我们承认自己的罪,他都要赦免(约壹 1:9)。这对有罪的我们来说,是何等大的鼓励!有如此赦罪的平安,我们才有力量继续往前,奔跑天路。

  (4) 上帝就是爱(约壹 3:1、4:7-8,16,19)。可能有人对上帝的爱不能体会,看不见上帝的爱在那里,约翰壹书 4:9 告诉我们,「上帝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上帝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

  (5) 上帝是真实的(约壹 5:20)。诗人曾经说,「各人最稳妥的时候,真是全然虚幻。」(诗 39:5) 感谢上帝,他是真实的,也是我们的倚靠。

  你对上帝的认识与体验如何?约翰壹书所提到的各点,那一点对你最有意义?为什么?请分享。

 2. 认识耶稣

  (1) 耶稣是基督。耶稣复活以后,他门徒的见证都集中在这一点。使徒约翰说,不认耶稣是基督的,他是说谎话,是敌基督的(约壹 2:22、5:1);而凡认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上帝而生(约壹 5:1)。

  (2) 耶稣是上帝的儿子(约壹 1:3,7、2:22-24、4:15、5:5,10-13,20);他从起初就与父同存在,只是到后来才显现出来,他其实是永远存在的(约壹 1:1-2、3:5)。对照约翰福音 1:1,道在太初就与上帝同在,足见耶稣有完全的神性。

  (3) 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约壹 4:2)。这在约翰福音 1:14 已经说过了:「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这里更加强调,作为辨别诸灵的标准。

  (4) 耶稣显现为要除掉人的罪(约壹 3:5),他也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 2:2、4:10)。正因为他是公义的(约壹 2:29、3:7),是义者(约壹 2:1),是无罪的(约壹 3:5),所以他能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 1:7)。

  (5) 耶稣是中保(约壹 2:1),也就是帮助者。我们靠着他可以进到上帝面前。

  (6) 耶稣是父所差来的世人的救主(约壹 4:14)。

  (7) 主耶稣就是生命(约壹 1:2);使徒约翰一定想起耶稣说过,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 14:6)。难怪他会说,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 5:12)。你有这样的体会吗?如果没有耶稣基督,你的人生会变成怎样?

  使徒约翰所认识的耶稣基督是何等丰富、何等宝贵!他不但拯救我们,也要随时随地帮助我们;不单为我们的罪作挽回祭,也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

 3. 认识圣灵

  当使徒约翰说到主的恩膏时,他指的是圣灵(约壹 2:27),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并在凡事上教训我们,这是主耶稣离开世界以前所提到的应许(约14:16-17,26)。圣灵给我们确据,让我们知道上帝与我们同在(约壹 3:24、4:13),圣灵也为耶稣作见证(约壹 5:8)。你有这样的体会,在疑虑不安时得到圣灵的安慰吗?或者不知如何前行,而得到圣灵的指引?请分享。

  对上帝、对主耶稣、对圣灵有这样的认识,这就是永生呢!(看约 17:3)

三、彼此相爱

  彼此相爱是约翰壹书很重要的教训。使徒约翰一方面强调在知识上对上帝、对主耶稣与对圣灵的认知,另一方面则强调信徒应该彼此相爱。

  爱心是人人都有的,但是使徒约翰提醒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而要爱父(约壹 2:15)。换句话说,爱的对象是什么很重要。有爱,而对象错了也是枉然。世界是什么意思呢?世界并不是指上帝所造的大自然界,而是一切与父上帝相敌对的势力,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等,这些都是暂时的,都要过去,惟独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 2:15-17)。试想,爱一些短暂虚无飘渺的东西,等它过去之后,换来的只是一场虚空!因此,我们应该爱父上帝。不过,世界的诱惑也是蛮大的,要胜过它,非得信靠主耶稣不行(约壹 5:5)。

  其次,爱上帝、认识上帝的人就要遵守他的诫命、遵守他的道(约壹 2:5),这样的爱才是真爱。有知识,就要有行动。真正的认识是带有行动的:「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壹 2:3)

  他的命令是什么呢?「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壹 3:23)「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约壹 4:21) 爱上帝与爱弟兄,这正是诫命中最大的两条,耶稣在世时曾经跟律法师讨论过(可 12:28-34),约翰一定印象深刻,所以在此特别强调。

  为什么要彼此相爱呢?这是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壹 4:11, 19),爱是从上帝而来,他就是爱的源头(约壹 4:7)。

  要怎样彼此相爱呢?使徒约翰提醒我们,「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 3:18)

  彼此相爱的结果如何?「我们若彼此相爱,上帝就住在我们裏面。」(约壹 4:12)不但如此,我们爱上帝的心也会逐渐完全(约壹 4:12,17),而且在审判的日子可以坦然无惧(约壹 4:17)。可见,藉着彼此相爱,我们跟上帝要进入一个更亲密的关系中。

  在遵守「彼此相爱」这个教训时,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会遇见什么样的困难?如何克服?

  看使徒约翰这样反覆讨论彼此相爱,可以想见,他的内心一定充满了爱。这和他年轻时初跟随主的个性实在大不相同。

  除了彼此相爱之外,约翰壹书在信徒行为方面还强调要行义,不要犯罪(约壹 3:4-7)。这对诺斯底主义其中一支所散播的思想,以为肉体可以随意放纵,正是一个当头棒喝。不过,这样说并不表示基督徒不会再犯罪。使徒约翰已经说得非常清楚,「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 2:1b) 最重要的是要认罪,得到上帝的赦免(约壹 1:9),然后悔改转离,不再犯罪。约翰壹书在此以旧约亚伯和该隐为例来警戒不可行恶,要行善(约壹 3:12)。值得注意的是,他说该隐的行为是恶的。光读创世记,有时不明白上帝为什么看上亚伯和他的供物,而看不上该隐和他的供物(创 4:4-5);有人甚至以此来为该隐杀他的兄弟亚伯作辩护。但这里告诉我们,该隐的行为是恶的(约壹 3:12),他自己行为不好不检讨,还要杀他的兄弟。这一点其实在创世记 4:7 上帝对该隐所说的话中已经有暗示和警告:「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可见行为不好,再怎么献祭,上帝还是不会悦纳。

四、辨别诸灵

  灵是属于超自然的,它会有超自然的现象,像说方言、翻方言、行神迹、医病等等。不过,虽然现象相同,来源却有可能不同,有灵的现象,并不保证一定来自上帝。「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的不是。」(约壹 4:1) 使徒约翰提到有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约壹 4:6),这对我们这个重视圣灵充满的时代,是一个很重要的提醒。人包含有自然与超自然两部份,在这两者之间挣扎。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则是超自然进入自然,这和旧约中上帝向人显现不同。道成肉身是一个相当独特的事件,凡与这主张有出入的,就是异端,是出于谬妄的灵,使徒约翰严厉地说,那就是敌基督者的灵。这就是第一个辨别诸灵的标准,也是最重要的标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上帝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上帝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上帝,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约壹 4:2-3)

  讲到谬误的灵,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由于精神病的症状与被鬼附者的症状相当接近,有时候在教会中精神病患会被误以为是鬼附的,而延误就医的时机,在教会中服事的人对此不可不慎(注 6)。

  约翰壹书是写给教会的弟兄姊妹的,可见这些事会发生在教会内。使徒约翰提醒我们要分辨。除了分辨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之外,对于所听到的道理,也需要分辨。约翰壹书提到以下几点分辨的标准和原则:

 1. 起初的感动和领受:

  使徒约翰说,「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裏。」(约壹 2:24) 又说,彼此相爱就是我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约壹 3:11)。那起初的感动和领受,由于是过去发生的事件,不会再改变,可以作为准绳之一,以后所听到的「新说」,都要和这起初的感动作比较。

 2. 恩膏的指引:

  起初的感动固然重要,但也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一个人当初信主时,对真理的认识可能还不够深刻,需要恩膏(圣灵)的内住和指引(约壹 2:27)。圣灵常住,还可以教导我们辨别诸灵。从前,圣灵只临到极少数上帝所拣选的人,但自从主耶稣升天以后,五旬节圣灵降临,主应许要赏赐圣灵来住在我们当中,引导我们。

 3. 信众的检核:

  约翰壹书 4:4-6 提到你们,他们和我们:「你们是属上帝的,并且胜了他们;…他们是属世界的,…我们是属上帝的,认识上帝的就听从我们。」与信主的弟兄姊妹分享,对照他们的看法和经验,也是一个检核标准。这正是我们来上成人主日学的目的呢!

  如果一个人的信息大受不信主者的欢迎,这样的信息我们也要小心分辨。有时候,世人所爱听的信息多半是属世界的事。真正传主道理的,目标在于荣耀基督、分享基督。

  你有辨别诸灵的经验吗?你所根据的标准是什么?对于讲员或教师所讲的信息,你会不会也持分辨的态度?这会不会影响我们领受上帝的话?如何才能辨别而又领受从上帝来的信息?

五、至于死和不至于死的罪

  约翰壹书 5:16 说: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上帝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这里提到「至于死的罪」和「不至于死的罪」。究竟什么是「至于死的罪」,什么是「不至于死的罪」?关于「至于死的罪」有两种最主要的解释:

  1. 这是指肉身的死

  在以色列的律法中,有些罪是一定要死的,像打人以至打死的(出 21:12)、打父母或咒骂父母的(出 21:15,17)、随便靠近会幕(民 18:22)、擅敢不听从祭司或审判官(申 17:12);有些罪是不该死的,像误杀人了人的(出 21:13)、争吵时打伤了人的(出 21:18-19) 等等。律法中也特别提到误犯的罪可以用献祭的方法来除去(利 4:2,13,22,27、5:15,17-18、民 15:27-31)、误杀了人的可以逃到逃城去(申 4:41-43)。在新约保罗也有类似的看法:「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 5:5) 这些都是指向肉身之死。

  2. 这是指灵魂的灭亡

  至于死的罪指的是故意拒绝基督赎罪祭的罪,例如亵渎圣灵,或像约翰壹书 4:3所提到的敌基督。旧约一样有这样的概念,如果有人故意一犯再犯,很可能就没有赎罪祭可以帮助他了(赛 22:14)。

  斯马利(Samlley)认为约翰壹书 5:16 所说的死应该是指灵性上的死(注 7)。不过他也承认,约翰壹书的思想背景有可能就是犹太人所想的,有些罪可得赦免、有些罪不可得赦免(注 8)。

  有没有那些特定的罪,是属于约翰壹书所提的「至于死的罪」呢?布特曼认为约翰的用语相当地不特定,所以没有什么特定的罪属于这个范畴(注 9),但是斯马利根据约翰壹书整体的教导指出,所谓「至于死的罪」就是指那些与作为上帝的儿女、行在光明中不符合、相冲突的罪恶(注 10)。

  基督徒不是不会犯罪,他在内心争战或遇引诱时,有时也会失败,但这是由于他的软弱,并非故意的,约翰壹书 2:1-2 已经说过,我们有一位中保在这时可以帮助我们;若有别的弟兄如此,约翰建议我们当为他祷告。保罗也说:「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加 6:1)

  至于那些故意犯的,可能是因为祷告也没用吧,所以约翰未特别强调要为他祷告。约翰在此提到「至于死的罪」,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说明为什么有些祷告未蒙应允。他刚才说过:「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约壹 5:15) 他要提醒信徒,为这种故意犯罪的人祷告要特别小心,恐怕会得不着,因此,不要期待上帝一定会垂听(注 11)。但如果上帝的灵感动我们,我们还是可以为他祷告,就像撒母耳因为爱以色列人的缘故,不停止地为他们祷告一样(撒上 12:20-25)。

▲附注:

  1. 关于本书的作者问题,在十六世纪以前,很少有人怀疑它是使徒约翰所作。近代学者虽然有许多质疑和讨论,但公元第二、三世纪的教父爱任纽(Irenaeus, 140-203A.D.)和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150-215 A.D.)均在其着作中提到约翰所写的这卷书,我们宁愿相信早期教父所言,约翰壹书的作者就是使徒约翰。

  2. 撒罗米是观看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妇女中的一个,对照马可福音 15:40-41 和马太福音 27:56,前者说「撒罗米」,后者说「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我们可以推测撒罗米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约翰的母亲;再对照约翰福音19:25,这里说「他(指耶稣)母亲的姊妹」我们可以推测撒罗米就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的姊妹。

  3. 或译成智慧主义。

  4. E.M. Yamauchi, "诺斯底主义",《当代神学辞典上册》, 杨牧谷编, (台北:校园出版社, 1997), p.446.

  5. J.W. Drane, "Gnosticism",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vol.1,(Wheat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0), p.566.

  6. 关于如何分辨鬼附与精神病,可参考高科尔(K.E. Koch),《鬼附与精神病》, 吴主光译, 香港:种籽出版社, 1978.

  7. S.S. Smalley, 1,2,3 John,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51, (ed) D.A. Hubbard, G.W. Barker, & R. P. Martin, (Waco: Word Books, 1984), p. 297.

  8. 同上,p. 298.

  9. 同上,p. 298.

  10. 同上,p. 298.

  11. 陈终道,《雅各书、约翰壹贰参书、犹大书》, 新约书信讲义 10, (台北:校园出版社, 1996), 约翰壹书部份的 pp.135-136.

▲背金句:约翰壹书 3:23

▲作业:

  1. 请阅读约翰贰书、约翰参书、犹大书。

  2. 请预习第八课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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