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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1:1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2532> 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 神)
加 1:2 和<2532>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加 1:3 願恩惠、 <2532> 平安從父 神與<2532>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加 1:4 基督 照 <2532> 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 罪惡的世代。
加 1:7 那並不是福音 ,不過 有些人攪擾你們, <2532> 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加 1:8 但無論是<2532><1437>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 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 1:9 我們 已經說了 <2532> , 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 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 1:13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 極力逼迫 <2532> 殘害 神的教會。
加 1:14 我又<2532>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 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 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加 1:15 然而, 那把我從 母腹裡分別出來、又<2532> 施恩召我的 神,
加 1:16 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 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 沒有與屬血氣的人 <2532> 商量,
加 1: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 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 <2532> 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加 1:18 過了三年 ,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 <2532> 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加 1:21 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2532>基利家境內。
加 1:24 <2532> 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 神。
加 2: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2532>帶著提多同去。
加 2: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 <2532> 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 福音對弟兄們 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 ,徒然奔跑。
加 2:8 (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2532>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加 2:9 <2532>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 稱為 教會柱石的雅各、 <2532> 磯法、 <2532> 約翰,就向我和<2532>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 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 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加 2:10 只是 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 也是<2532>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加 2: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 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 <2532> 與外邦人隔開了 。
加 2:13 <2532>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2532>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2532>隨夥 裝假。
加 2:14 但 我一看見 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 <2532> 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加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 <2532> 不是外邦的罪人;
加 2:16 既知道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2532>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 我們因信基督稱義, <2532> 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 卻仍舊<2532>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 罪的嗎?斷乎不是!
加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 ,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 <2532> 為我捨己。
加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 <2532> 徒然的嗎?
加 3:5 那 賜給你們聖靈,又<2532>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 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加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 <2532> 這就算為他的 義」。
加 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2532>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 <2532> 「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 <2532> 就是基督。
加 3:17 我是這麼說, 神 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 四百 <2532> 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加 3:28 並不分 猶太人、 希臘人, 自主的、 為奴的, 或 男或<2532>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加 4:2 乃 在師傅和<2532>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加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 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2532>如此。
加 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 既是兒子,就<2532>靠著 神為後嗣。
加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 那懦弱 <2532> 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 作奴僕呢?
加 4:10 你們謹守日子、 <2532> 月份、<2532>節期 、 <2532> 年份,
加 4:14 <2532>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 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 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加 4: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 卻<2532>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加 4:20 我巴不得現今在 你們那裡, <2532> 改換 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加 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 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 <2532> 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加 4: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2532><994>(5657);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加 4: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2532>這樣。
加 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2532>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 <2532> 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加 5:12 恨不得 <2532> 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加 5:15 你們要謹慎,若 相咬 <2532> 相吞,只怕要 彼此消滅了。
加 5:16 我說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2532>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加 5: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 <2532> 等類。 我從前告訴你們, 現在又告訴 你們, 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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