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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1:9 <1063>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 用心靈 所事奉的 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 提到 你們;
羅 1:11 因為<1063>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 使你們可以堅固;
羅 1:16 <1063> 我不以福音為恥; <1063> 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 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 後是希臘人。
羅 1:17 因為<1063>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 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 1:18 原來<1063>,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 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 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羅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 顯明在人 心裡,因為<1063>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羅 1:20 <1063>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 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 無可推諉。
羅 1:26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1063> 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羅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 是誰, 也無可推諉。 <1063> 你在 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1063>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羅 2:11 因為<1063> 神 不偏待人 。
羅 2:12 <1063>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羅 2:13 (原來<1063>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羅 2:14 <1063>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羅 2:24 <1063>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羅 2:25 <1063>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 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
羅 2:28 因為<1063> 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 外面 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 3:2 凡事大有好處 :第一 <1063> 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羅 3:3 <106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
羅 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 決不是的!因<1063>我們已經證明: 猶太人和希臘人都 在罪惡之下。
羅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 面前稱義,因為<1063>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 3: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 一切相信的人, <1063> 並沒有 分別。
羅 3:23 因為<1063>世人 都犯了罪, 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 3:28 所以(有古卷:因為<1063>)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 遵行律法。
羅 4:2 <1063>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 並無可誇。
羅 4:3 <1063> 經上說甚麼呢?說 :「亞伯拉罕信 神, 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 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1063>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羅 4:13 因為<1063>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 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 4:14 <1063>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 應許也就廢棄了。
羅 4:15 因為<1063>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 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羅 5:6 因<1063>我們還 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羅 5:7 <1063> 為義人 死,是少有的; <1063> 為 仁人死, 或者有敢做的。
羅 5:10 因為<1063>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 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羅 5:13 <106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 5:15 只是過犯不如 恩賜,若因<1063>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羅 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1063><3303>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羅 5:17 若因<1063>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羅 5:19 <1063>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羅 6:5 <1063>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羅 6:7 因為<1063>已死的人是脫離了 罪。
羅 6:10 <1063> 他 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 他活是向 神活著。
羅 6:14 <1063>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1063>你們不 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 <1063> 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 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 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羅 6:20 因為<1063>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 不被義約束了。
羅 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 ,當日有甚麼果子呢? <1063> 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羅 6:23 因為<1063>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 7:1 弟兄們, <1063> 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 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羅 7:2 就如<1063>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 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 丈夫的律法。
羅 7:5 因為<1063>我們 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羅 7: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 <1063> 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羅 7: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1063>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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