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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26:12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8804)你們的 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利 26:16 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 癆病 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8804)種,因為仇敵要吃(8804)你們所種的。
利 26:17 我要向你們 變(8804)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8804)你們;無人追趕 ,你們卻要逃跑(8804)。
利 26:18 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8804)七倍懲罰你們。
利 26:19 我必斷絕(8804) 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8804) 覆你們的天如鐵, 載你們的地如銅。
利 26:20 你們要白白地勞(8804)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 土產,其上 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利 26:21 「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8804)七倍降災與你們。
利 26:23 「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8804)與我反對,
利 26:24 我就要行事(8804)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 擊打你們七次。
利 26:26 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8804)餅,按分量秤 給你們;你們要吃(8804),也吃不飽。
利 26:27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8804)與我反對,
利 26:28 我就要發烈怒,行事(8804)與你們反對, 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利 26:29 並且你們要吃(8804)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利 26:30 我又要毀壞 你們的邱壇,砍下 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8804)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8804)你們。
利 26:31 我要使(8804) 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利 26:32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8804)。
利 26:33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8804)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利 26:35 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 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8804) 。
利 26:36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8804)他們;他們要逃避(8804),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8804)。
利 26:37 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8804),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
利 26:38 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8804);仇敵之地要吞吃(8804)你們。
利 26:40 「他們要承認 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8804)我的那罪,並且 承認自己行事(8804)與我反對,
利 26:42 我就要記念(8804) 我與雅各所立的約, 與以撒所立的約, 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並要記念這地。
利 26:43 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 安息。並且他們要服 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8804)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8804) 我的律例。
利 26:44 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8804),也不厭惡他們(8804),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
利 26:45 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8804)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 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利 26:46 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 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著摩西立的(8804)。
利 27:2 「你曉諭 以色列人說(8804) : 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利 27:3 (8804)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 六十歲的男人,要(8804)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利 27:4 若是女人,你要(8804)估定三十舍客勒。
利 27:5 若是從五歲到 二十歲,男子你要(8804)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利 27:6 若是從一月到 五歲,男子你要(8804)估定五舍客勒 ,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
利 27: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 男人你要(8804)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利 27: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 ,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 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 (8804) 與所換的都要(8804)成為聖。
利 27: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8804)五分之一。
利 27: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8804)五分之一,房屋仍舊(8804)歸他。
利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8804)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利 27:19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8804)五分之一,地就准定(8804)歸他。
利 27:20 他若不贖回 那地,或是將地賣(8804)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利 27: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8804)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利 27: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8804)給耶和華。
利 27: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8804) ,就是那承受 為業的原主。
利 27:27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8804)上五分之一贖回(8804);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利 27: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 (8804) 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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