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經文 | 註釋 |
16:1 | 逾越節的條例( 出 12:1-20 )「你們必須在亞筆月守逾越節⑫,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因為他曾經在這月的一個夜晚救你們出了埃及![]() ![]() | |
16:2 | 你們要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在那裏宰殺牛![]() | |
16:3 | 逾越節的食物不可有發酵的。你們必須吃無酵餅![]() ![]() ![]() ![]() ![]() ![]() ![]() ![]() ![]() ![]() | |
16:4 | 這七天,你們境內的每一家都不准有任何酵母;第一晚所宰牲畜的肉![]() | |
16:5 |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宰逾越節的祭牲,不可在他要賜給你們的其他土地上宰殺。宰殺要等太陽下山以後,就是出埃及的時間進行; | |
16:6 | 【併於上節】 | |
16:7 | 要在他所選定的敬拜場所煮祭肉,吃祭肉,第二天早晨就回家去。 | |
16:8 | 你們要再吃無酵餅![]() | |
16:9 | 收穫節的條例( 出 34:22 利 23:15-21 )「你們要從收割那一天起,算七個禮拜, | |
16:10 | 然後守七七收穫節⑬,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你們要照著他所賜的收成,帶著你們自願獻上的祭物來獻給他。 | |
16:11 | 你們要跟你們的兒女、奴婢、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和寡婦等,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一起慶祝。 | |
16:12 | 你們必須切實遵守這些條例;不可忘記你們曾經在埃及![]() ![]() | |
16:13 | 住棚節的條例( 利 23:33-43 )「你們儲藏五穀和新酒以後,要守住棚節⑭七天。 | |
16:14 | 你們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寡婦,要一起慶祝。 | |
16:15 |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守住棚節七天,表示尊敬。大家要歡樂;因為上主使你們豐收,使你們所做的一切都順利。 | |
16:16 | 「全國所有的男人要一年三次,就是逾越節、七七收穫節、住棚節,到上主所選定的場所敬拜他。每一個人要照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的福份,盡自己的能力,帶禮物奉獻給他。」 | |
16:17 | 【併於上節】 | |
16:18 | 委派審判官及其他官員的條例「你們要從各支族中,為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城鎮委派審判官和其他官員。這些人必須以公平審判人民, | |
16:19 | 要公正無私,不濫用職權;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明理的人盲目,使公正的人顛倒是非。 | |
16:20 | 你們要公平正直地執法。這樣,你們就能擁有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長久住在那裏。 | |
16:21 | 「你們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建造祭壇![]() ![]() | |
16:22 | 也不可豎立石柱來拜,因為那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所憎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