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2 |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 |
2:3 |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 |
2:4 |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 |
2:5 |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 |
2:6 |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 |
2:7 | 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所敬奉:或譯被稱)的尊名嗎? | |
2:8 |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 |
2:9 |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 |
2:15 |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 |
2:16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