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4:3 |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 |
4:4 |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 |
4:5 |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 |
4:6 |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 |
4:7 |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 |
4:8 |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 |
4:9 |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 |
4:10 |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 |
4:11 |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 |
4:12 |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 |
4:13 |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 |
4:20 |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 |
4:21 |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 |
4:22 |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