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3:3 |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 |
3:4 |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 |
3:5 |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 |
3:6 |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 |
3:7 |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 |
3:8 |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 |
3:9 |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 |
3:10 |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 |
3:11 |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 |
3:12 |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 |
3:13 |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 |
3:14 |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 |
3:15 |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 |
3:16 |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 |
3:17 |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