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0:1 | 簽名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 | |
10:2 | 祭司:西萊雅、亞撒利雅、耶利米、 | |
10:3 | 巴施戶珥、亞瑪利雅、瑪基雅、 | |
10:4 | 哈突、示巴尼、瑪鹿、 | |
10:5 | 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亞、 | |
10:6 | 但以理、近頓、巴錄、 | |
10:7 | 米書蘭、亞比雅、米雅民、 | |
10:8 | 瑪西亞、璧該、示瑪雅; | |
10:9 | 又有利未人,就是亞散尼的兒子耶書亞、希拿達的子孫賓內、甲篾; | |
10:10 | 還有他們的弟兄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毘萊雅、哈難、 | |
10:11 | 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 |
10:12 | 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 |
10:13 | 荷第雅、巴尼、比尼努; | |
10:14 | 又有民的首領,就是巴錄、巴哈‧摩押、以攔、薩土、巴尼、 | |
10:15 | 布尼、押甲、比拜、 | |
10:16 | 亞多尼雅、比革瓦伊、亞丁、 | |
10:17 | 亞特、希西家、押朔、 | |
10:18 | 荷第雅、哈順、比賽、 | |
10:19 | 哈拉、亞拿突、尼拜、 | |
10:20 | 抹比押、米書蘭、希悉、 | |
10:21 | 米示薩別、撒督、押杜亞、 | |
10:22 | 毘拉提、哈難、亞奈雅、 | |
10:23 | 何細亞、哈拿尼雅、哈述、 | |
10:24 | 哈羅黑、毘利哈、朔百、 | |
10:25 | 利宏、哈沙拿、瑪西雅、 | |
10:26 | 亞希雅、哈難、亞難、 | |
10:27 | 瑪鹿、哈琳、巴拿。 | |
10:28 | 其餘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 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 | |
10:29 |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