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5:5 | 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 | |
5:24 | 因此從 神那裡顯出指頭來寫這文字。 | |
5:25 | 「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 |
5:26 | 講解是這樣:彌尼,就是 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 | |
5:27 | 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你的虧欠。 | |
5:28 | 毘勒斯(與烏法珥新同義),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 | |
5:29 | 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鍊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