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線上收聽:中文和合本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台語聖經 客語 福州話 希伯來文讀經 下載檔案 關於語音聖經
17:1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17: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17:3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17: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17: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17: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17: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17: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17: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7: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7: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7: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7: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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