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7:2 |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 |
27:3 |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 |
27:4 |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 |
27:5 |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 |
27:6 |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 |
27:7 |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 |
27:8 |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