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1:1 |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 |
21:2 |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 |
21:3 |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 |
21:4 |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 |
21:5 |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 |
21:6 |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 |
21:7 | 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 |
21:8 |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 |
21:23 |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