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經文 | 註釋 |
18:6 | 引人犯罪( 可 9:42-48 路 17:1-2 )「無論誰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離棄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 | |
18:7 | 這世界竟有使人離棄我的事,多麼悲慘啊!這樣的事固然會發生,但是那造成這種事的人要遭殃了! | |
18:8 |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缺手缺腳而得永恆的生命,比手腳齊全而被扔進永不熄滅的烈火中好多了。 | |
18:9 | 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只有一隻眼而得永恆的生命,比雙眼齊全被扔進地獄的火裏好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