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2010經文 | 註釋 |
18:28 |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太 27:1-2,11-14 可 15:1-5 路 23:1-5 )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那時是清早。他們自己卻不進總督府,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宴席。 | |
18:29 | 於是彼拉多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 |
18:30 | 他們回答他說:「這人若不作惡,我們就不會把他交給你了。」 | |
18:31 | 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着你們的律法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 |
18:32 | 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