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11章3節 到 11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上帝的兩個見證人要得著能力出去傳道一段時間。 11:3-6 
            ●「兩個見證人」:雖然許多人都猜測這兩人的身份,但這兩人應該
                              不是實際指涉誰,而是等同於「橄欖樹」、「燈
                              台」的象徵物,象徵著「教會」。至於為何用「
                              兩個」,應該是「兩個人的見證才有法律效力」
                              之故。
            ●「傳道」:原文是「說預言」,實際上「說預言」就是「傳道」的
                        意思。
            ●「一千二百六十天」:也就是「四十二個月」、「三年半」。這個
                                  時間是用來表明這個異象與
                                   11:1-2  12:6  12:14 中的記載是平行的。
            ●「毛衣」:「麻衣」、「用動物毛髮(山羊或駱駝)製成的粗
                        布」。施洗約翰就是穿這種衣服 可 1:6 。
            ●「兩棵橄欖樹」:應該就是 亞 4:2-14 中的兩棵橄欖樹。
            ●「兩個燈臺」:應該出自 亞 4:2-3 ,只是撒迦利亞書記載的是「
                            一個燈台」,約翰將之改為「兩個燈台」以配合見
                            證人的數量。
            ●「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原文的句型顯示這是真的有人想這樣做
                                    ,而非僅僅是假想。
            ●「火從他們口中出來」:參考 王下 1:9-12 。
            ●「叫天閉塞不下雨」:參考 王上 17:1  18:1  路 4:25  雅 5:17 。
            ●「叫水變為血」:與摩西的能力 出 7:17-19 相同。
            ◎這裡表示新約的教會傳承了舊約先知的使命與能力,足以完成「見
              證」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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